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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69-2“部分县(区)学习不深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6:26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83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4〕43号)要求,现对反馈问题“69-2部分县(区)学习不深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编号:69-2部分县(区)学习不深入

督察报告指出:2020年,麒麟区政府党组会议及常务会议、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均未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均未涉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

(二)整改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麒麟区、曲靖经开区的教训,建立制度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工作报告,每年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整改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麒麟区、曲靖经开区的教训,建立制度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工作报告,每年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

完成情况: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2次。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反馈交办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特此报告。

 

 

 

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69-6-1“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69-1“排头兵意识不强行动还不够自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