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5:56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作者: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浏览次数:481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现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督察报告指出:2019年至2021年生态质量状况三年评价分级均为良,但始终排在全省末端。2020年至2021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显示,所辖9县(市、区)均无轻微变好、一般变好、明显变好县域,沾益区还轻微变差。
(二)整改措施
1.建立联动机制,统筹林草、水务、农业、住建、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根据县域生态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方案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共同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2.严格审核把关,对辖区内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等环境质量变差的乡镇(街道)及时提醒预警、跟踪督办。
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100%,坚决杜绝重特大生态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一一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
1.2023年3月13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富源县2022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62号,成立了富源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联动,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共同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2023年,富源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8.9%,细颗粒物(PM2.5)小于17µg/m3,全年未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于全市考核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地表水省控断面和3个市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率为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的函》云环函〔2023〕563号文件,富源县2022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好。
2.每季度对全县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质情况下发水环境质量情况预警通知,针对水质下降的,要求各地开展分析溯源工作,防止水质变差。
3.组织对县域内18家重点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及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全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全部备案。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反馈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