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2 15:07 来源: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470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现将D53030020230821009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富源县后所镇杨家坟村多家采石厂,距离村庄及公路较近,生产时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二)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双发采石厂立行立改,用防尘网对覆盖不严的石粉砂堆场进行严密覆盖,生产作业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二是督促百盈石艺采石场及时清理废石堆,用防尘网对覆盖不严的石粉砂堆场进行严密覆盖,并制定建设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是加强对双发采石厂、百盈石艺采石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对杨家坟采石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长治长效。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双发采石厂已用防尘网对覆盖不严的石粉砂堆场进行严密覆盖,生产作业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二)百盈石艺采石场已用防尘网对厂区石粉砂堆场进行严密覆盖,在厂区外围建设挡墙及防尘网,在破碎工段加强洒水降尘,生产作业过程采取喷雾降尘措施,确保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