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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5:07  来源: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470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现D53030020230821009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富源县后所镇杨家坟村多家采石厂,距离村庄及公路较近,生产时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二)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双发采石厂立行立改,用防尘网对覆盖不严的石粉砂堆场进行严密覆盖,生产作业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二是督促百盈石艺采石场及时清理废石堆,用防尘网对覆盖不严的石粉砂堆场进行严密覆盖,并制定建设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是加强对双发采石厂、百盈石艺采石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对杨家坟采石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长治长效。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双发采石厂用防尘网对覆盖不严的石粉砂堆场进行严密覆盖,生产作业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二)百盈石艺采石场用防尘网对厂区石粉砂堆场进行严密覆盖,在厂区外围建设挡墙及防尘网,在破碎工段加强洒水降尘,生产作业过程采取喷雾降尘措施,确保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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