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2 10:03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626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 号)要求,现对投诉举报“富源县黄泥河镇鸿运采石场开采有贵州龙化石和天然海佰荷化石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问题及核实情况
(一)投诉举报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4017,举报内容为富源县黄泥河镇鸿运采石场开采有贵州龙化石和天然海佰荷化石,属于禁止开采的生物化石,该采石场未向政府汇报,2017年已经向市里反映过,希望派专业人士调查核实。
(二)核实情况
云南省地质调查院复核调查黄泥河镇鸿运采石场地质概况,根据1:5万黄泥河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竹杆坡组中上部灰黑色中薄层状泥晶灰岩、泥灰岩,夹极薄层状炭质泥岩,为贵州龙和海百合化石的产出层位。综合岩石组合对比,鸿运采石场采剥层位相当于竹杆坡组下部层位,调查未发现贵州龙和海百合化石赋存的极薄层状炭质泥岩,且采区断裂发育、构造改造强烈、网状方解石脉发育、重结晶作用明显,原始地层保存状况较差,未见化石产出。经核实,不属实。
二、整改措施
加强日常企业监管,确保矿山填稳填实,复产后若发现古生物化石及时报告,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处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
该问题已于2023年8月20日前立行立改。按照县级整改方案要求,逐一对照整改措施,整改到位,资料齐全,符合验收销号条件。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