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4 10:21 来源: 富源县民政局 作者: 富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408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第六批编号D3YN202405140059的群众举报件”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交办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交办问题
曲靖市富源县大河镇小街子旁(G60沪昆高速的桥头)的石碑制作坊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二)整改措施
1.由大河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督促汪XX、罗XX石碑制作坊于2024年5月30日前拆除设备,清除石碑石材。
2.由大河镇人民政府负责巡查盯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D3YN202405140059号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汪XX、罗XX石碑制作坊已于2024年5月27日拆除石碑生产设备、清除石碑石材并全部运走。
(二)大河镇人民政府已安排专人巡查盯守,常态化开展工作。
(三)富源县民政局于2024年5月27日当天到现场核查,未发现生产设备和石碑石材,并定期开展现场巡查,截至目前整改成效保持较好。
富源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