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6 15:06 来源: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693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整改的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问题已整改完成。按照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交办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交办问题
关于“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督察报告指出:陆良、师宗、富源县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环境风险凸显,但截至督察,3个县共1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新建项目仍处于办理手续、土地平整等前期阶段,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整改措施
1.持续推动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24年11月30日前投产运行。
2.协调做好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间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置。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在“持续推动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24年11月30日前投产运行”方面。
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总投资21300万元,2023年12月底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4年3月30日点火调试,2024年8月10日完成单体调试。目前,正在进行分系统调试运行,煮炉、吹管。
(二)在“协调做好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间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面。
富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2年4月通过生活垃圾无害化等级评价,未满库容。2024年1至7月处置生活垃圾61418.55吨,待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投运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相关标准对富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置。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