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1 09:42 来源:富源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富源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次数:76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YN202406090039 | 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杨家坟村采石场破坏天然林,开采噪声扰民,扬尘大,影响村民种植农作物,经常停采逃避检查。 | 曲靖市富源县 | 大气,噪音,生态 | 1.2008年3月至2018年6月,该采石厂未经审批在后所镇杨家坟村委会杨家坟村民小组小红脑包处开采石料占用林地(商品林)1773.8平方米。2.经查,该采石场除建有简易大棚外未建设其他破碎除尘设施,生产产品露天堆放,生产期间存在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情况,影响村民种植农作物。3.2020年11月,该采石厂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已停产。经调取用电记录和询问周边住户,停产期间处理库存石料,未发现停产逃避检查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在完成所有合法手续审批前严格落实停产要求,确保停稳停实。 | 1.2018年6月富源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杨家坟采石厂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富森公(公)林罚决字〔2018〕第039号),并责令恢复原状,2021年5月已完成整改。2.2020年11月12日富源县自然资源局下达《停止采掘活动通知书》(矿字〔2020〕第51号)、富源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应管现决〔2020〕3号),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企业停止一切生产活动,2020年11月17日曲靖富源供电局后所供电所下达《停止采掘活动用电通知书》(202011001)。3.要求该厂修缮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复产时正常运行。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