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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富源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富源建设工作。
13.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富源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富源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锚定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发展目标,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县域医疗资源布局,持续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6月通过市级评审验收。组织县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脾胃病科、肛肠科、儿科4个学科完成省级中医特色专科申报工作,做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肛肠科、康复科、儿科)验收。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12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59个卫生室全部开通了信息网络,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平均水平达到4级,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平均水平达到3级。三是不断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持续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短缺药品监测保障,完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药学人才培养培训,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监测报告工作。7月19日—29日,抽调药事专家,对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上半年药政管理督导工作。
(二)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县创建及健康县城建设工作。
一是抓实国家卫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创建52项数据指标达标49项,较2022年指标完成情况大幅提升,工作按程序要求完成了线上申报工作、通过市级现场技术评估,等待迎接省级技术评估工作。待2024年通过国家暗访抽检后方可获得国家命名。二是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墨红镇和竹园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于6月通过市级技术评估,集镇基础设施大幅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待2024年通过省级抽检验收后可获得命名。三是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健康县城建设66项数据指标达标61项,着力实施15个重点项目和21个补短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四是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治。紧紧围绕省级病媒生物防治先进城乡创建工作,通过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科学合理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和化学药物集中消杀活动、健全完善各种防治设施等扎实有效措施,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富源建成区创成省级病媒生物防治先进城区,墨红镇和竹园镇创成病媒生物防治先进乡镇。
(三)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持续开展0—6岁适龄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截至目前,全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2.81%。二是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率为96.76%,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3.9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为5.91‰,规律服药率达71.46%,规范管理率达94.06%。三是全力推进大病专项救治,确保应治尽治。组织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筛查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精准识别到病到人,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患有36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行救治。
(四)完善“一老一小”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一是持续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县营利性托育机构共有托位470个,各类幼儿园有托位2120个,全县目前共有托位2590个,常住人口千人托位数3.8个。全面贯彻落实生育补贴惠民政策,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群积极申报二、三孩生育补贴,确保应享尽享。
(五)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在建卫生项目3个(富源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富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
(六)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一是持续加强卫生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共监督检查全县公共场所950家,已完成第二轮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下达监督意见4800余份,查处案件88件(医疗卫生39件,公共场所卫生45件,职业卫生4件),罚款金额共计24.93万元。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二是积极开展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与健康产业科(加挂科技与信息化科牌子)、财务科、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疾病预防控制与食品安全监测科(加挂职业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医政医管科(加挂体制改革科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加挂药政管理科牌子)、防治艾滋病科、组织人社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99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3.86万元,占总收入的95.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4.10万元,占总收入的4.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0.45万元,下降18.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4.55万元,下降22.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44.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支出634.41万元,导致总收入和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9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47万元,占总支出的27.11%;项目支出2,122.29万元,占总支出的72.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80.85万元,下降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93.14万元,下降78.56%;项目支出减少3,587.71万元,下降62.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较去年减少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支出5,7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9.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8.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2.2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支出281.34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重点人群重点药品使用管理,完善短缺药品清单管理机制、深化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做好重点药物管理,开展医疗机构处方抽查,规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加大药学人才培养、加强药师待遇和作风建设。
2、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支出金额共计348.3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公共卫生服务成果。有序提升慢病管理综合服务能力及中医药服务管理能力;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及中医药健康指导工作;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为服务重点,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核病、艾滋病、丙肝等重大传染病以及重点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
3、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支出金额共计692.9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算资金支出。
4、计划生育补助项目支出775.79万元,主要用于全面贯彻落实生育补贴惠民政策,发放辖区内符合条件人群的二、三孩生育补贴。
5、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健康富源考核项目支出23.92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县域医疗资源布局、持续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等特定行政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9%。与上年相比减少824.55万元,下降22.4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支出634.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涉老社团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7.4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助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6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6.2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及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3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9%。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82.5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机关日常运行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1.3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42.0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6.2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92.91万元,主要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39.5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0.03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5.4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及在职转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万元,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万元,决算为2.7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48%,完成年初预算的2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万元,决算为8.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52%,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万元,决算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万元,决算为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未足额拨付单位工作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15万元,下降6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1万元,增长57.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25万元,下降71.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接待费26.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7万元,比上年减少2,644.67万元,下降98.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含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和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仅包含我单位日常完成特定行政目标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2.68万元、水费2.56万元、电费0.09万元、邮电费0.11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0.95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劳务费2.46万元、委托业务费3.82万元、工会经费8.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3,55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75.62万元,固定资产375.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8.7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15.1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7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7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地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7.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级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使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因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辖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5.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因社会保险关系从本辖区转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6.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7.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18.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20.“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6101901111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