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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2、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3、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4、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6、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
7、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9、完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民族工作:
1、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及组织实施好第三轮示范区建设,并做好项目的报送、督促指导、验收等相关工作(每月到项目点督促指导1次)。
2、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中考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
3、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每月进村入户走访),每月开展涉及民族团结稳定大排查工作。
4、每季度召开1次政策法规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5、加强民族乡、民族村委会、民族自然村等少数民族数据分析统计。
6、重点加强清真食品管理。
7、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8、加强协调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9、开展少数民族特殊困难群体慰问。
10、做好少数民族相关调研工作。
11、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2、其他工作。
宗教工作:
1、召开4期宗教研判会(每季度1期)。
2、指导宗教界办好具体事务,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指导工作(每月到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1次)。
4、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5、指导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促进宗教慈善事业发展。
6、开展好宗教界人士慰问。
7、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宗教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经济发展科和文化教育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在职人员超编1人是因领导改任非领导职务后调入新领导,导致超编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01万元,占总收入的98.3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总收入的1.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93万元,增长7.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3万元,增长5.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就是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需要增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78.74%;项目支出38.69万元,占总支出的21.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93万元,增长7.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76万元,下降15.73%;项目支出增加38.69万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就是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需要增加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春节慰问专项资金0.16万元,民族宗教事务专项工作经费1.53万元,民族地区维稳专项经费5.00万元,民族地区维稳专项经费15.00万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1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相比增加9.93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就是因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需要增加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0%。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3万元,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3万元,决算为1.0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3万元,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业务增多导致增加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7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0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22.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被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回,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导致“三公”经费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5万元,比上年减少20.40万元,下降61.72%,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紧张,一部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费用未支付,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万元,固定资产6.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0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