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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12-08 09:30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76401000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7号)、《中共富源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富发〔2019〕4号)和《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发〔2019〕5号)精神,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2.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3.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严格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支付,加强核酸检测价格管理。

4.根据《曲靖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出台我县贯彻落实的意见及办法。

5.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全力抓好2022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工作,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

6.落实智慧医保相关子系统运用落地。根据省级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智慧医保平台相关子系统在富源落地运行。

7.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至少1家协议医疗机构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

8.全面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9.对全县协议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稽核检查。

10.提升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质量,加强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管理。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党政领导班子将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带头勇于担当作为,带头狠抓工作落实,带头全面履行责任,确保完成所定责任目标,并接受县委、县政府严格监督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及法规科、医药价格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和稽核科。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1个,为:富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独立编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人员少编原因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2人属编外聘用人员,不占单位编制数,但属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997,635.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7,635.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652,873.64元,下降8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652,873.64元,下降87.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离休人员医疗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保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本年未纳入本部门决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997,635.18元。其中:基本支出7,064,181.33元,占总支出的88.33%;项目支出933,453.85元,占总支出的11.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688,422.09元,下降87.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131,375.94元,下降88.26%;项目支出减少1,557,046.15元,下降62.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离休人员医疗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保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本年未纳入本部门决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64,181.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37,824.33元,占基本支出的8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6,357.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3,453.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1,363.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2,900.85元,主要用于: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等。

2.医保专用网络租赁费项目支出13,080.0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部门专用网络使用租赁费用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6,11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富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收率达到国家规定当地常住人口的95%及以上,做好本部门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

4.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支出610,000.00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督等方面工作。

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121,363.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项目改造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7,635.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4,688,422.09元,下降87.24%,主要原因为:2022年离休人员医疗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保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本年未纳入本部门决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9,78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具体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5,212,364.85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支出194,64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31,2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支出481,584.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86,47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32,593.96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66,514.47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3,691.90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科目支出610,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科目支出663,67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591,3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具体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科目支出121,363.00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470,013.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950.00元,支出决算为10,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3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950.00元,支出决算为10,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1辆,2022年实有公务用车0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法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144.00元,下降3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44.00元,下降33.9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必须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支出,导致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357.00元,比上年增加83,838.59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分析:较上年,我单位为推进医保事业发展,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加强基金稽核力度、优化医保经办大厅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导致公用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医保部门事业发展,其中:行政运行科目支出717,357.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支出9,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374,225.40元,其中,流动资产585,713.73元,固定资产777,43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081.1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2,953.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4,998.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