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1 15:50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213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编号D53030020230820012的投诉举报件”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交办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交办问题
富源县后所镇庆云村委会大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大炭沟洗煤厂已经关闭多年)里面有个煤矸石洗矸厂没有任何手续证照,洗煤矸石的污水往河里排(从庆云栗树坪流出的河)。
(二)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洗矸厂负责人于2023年8月24日前自行拆除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设施设备。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编号D53030020230820012”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企业承包人已自行拆除擅自建设的洗矸设备。
(二)企业废水通过洗煤厂原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三)已加强现场检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富源县能源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