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2 15:3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浏览次数:6655
富源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8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53030020230815002 | 富源县老厂镇拖竹村上厂煤矿,煤矿停产,租给别人捡煤矸石,灰尘大,煤矸石堆积,下雨时会随雨水淌到取水点,影响饮水问题;夜间货车拉煤矸石,噪声扰民;煤矸石堆得太高,下雨担心崩塌引发泥石流,存在安全隐患。 | 富源县 | 水、噪声 |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上厂煤矿属富源县润兴煤业有限公司上厂煤矿,始建于1998年,位于老厂镇拖竹村委会,在2020年,以富源县润兴煤业有限公司东宏煤矿(以下简称东宏煤矿)为整合主体,整合关闭富源县润兴煤业有限公司上厂煤矿。 1.关于富源县老厂镇拖竹村上厂煤矿,煤矿停产,租给别人捡煤矸石,灰尘大的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原上厂煤矿经营主体口头同意老厂镇拖竹村委会村民袁某某和饶某分别于2022年3月和2023年8月起在原上厂煤矿工业广场,分别从事煤矸石分拣工作,无书面协议。分拣后的煤矸石露天堆放未入棚,也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在装卸、运输、筛分煤矸石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粉尘。现场检查时有装载机2台,小型货运车辆1台,煤矸石分拣设备1台,未装卸及运输煤矸石。 2.关于煤矸石堆积的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在原上厂煤矿工业广场大棚外露天堆存有煤矸石约3000吨。 3.关于下雨时会随雨水淌到取水点,影响饮水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原上厂煤矿工业广场堆放的煤矸石地点下游没有集中和分散式取水点,煤矸石堆放地点下游村庄拖竹村第八组所有村民的饮水均由2022 年建成投入使用的拖竹村倒冲沟水源供水工程供水,倒冲沟水源点位于堆放煤矸石点东北方2790米处,高于煤矸石堆存点约200米,堆放的煤矸石不会随雨水淌到取水点。 4.关于夜间货车拉煤矸石,噪声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核查,煤矸石分拣区域进出道路均经过下游村庄拖竹村第八组,夜间运输煤矸石会出现运输噪声扰民情况。 5.关于煤矸石堆得太高,下雨担心崩塌引发泥石流,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经现场调查核实,煤矸石堆量大,堆放较高,矸石堆边坡坡度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受暴雨及持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影响,边坡发生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存在滑塌安全隐患。二是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煤矸石堆放点现状稳定,临坡面及坡顶平台未发现开裂变形,下游有50余亩玉米地,堆点外边缘约30m外有一条沟渠,沟渠流量约3m³/S,沟渠内未发现煤矸石淤积,不会引发泥石流。 | 部分属实 | 一是截至8月21日,完成煤矸石分拣设备拆除,清运处置煤矸石、原煤共计500余吨,参与煤矸石分拣作业的装载机、运输车辆已全部驶离。 二是由东宏煤矿负责,对剩余的存量煤矸石,进行分台式削坡减载,修建防洪沟防雨水、山洪冲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堆存煤矸石不发生崩塌。 三是由县能源局督促东宏煤矿于9月15日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制定煤矸石堆放点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是由县能源局牵头,老厂镇、黄泥河镇具体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东宏煤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场地管理,严防分拣煤矸石死灰复燃。 五是8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依法依规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编号:曲环立〔2023〕9-10号。 | 未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