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专题专栏

富源县能源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5:24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29050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5号)要求,现将“对照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存等污染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有差距。”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指出问题

2018年,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曾投诉曲靖市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存等污染问题,地方反馈已经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宣威市羊场镇5家洗煤厂和1处煤矸堆场均无治污设施,长期违法生产,有的企业距居民点不足50米,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个别企业甚至设置暗管偷排废水。

(二)整改措施。

1.对全县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开展拉网式、覆盖式大排查大整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进行规划,科学选址布局,严格市场准入。

2.规范行业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煤炭洗选行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有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富源县堆煤货场整治工作方案》《富源县煤炭洗选及仓储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所有煤炭洗选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全县71家洗煤厂对标对表进行复产验收,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复产一家,目前已经恢复生产4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储煤(矸)场大排查大整治,全县原有206家堆煤货场已全部清理完成,其中136个堆煤货场拆除设施设备并恢复土地原貌。坚持疏导结合,分片区建设胜境、十八连山、黄泥河3个专业市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规范管理。先期启动位于胜境街道腰站社区的富源县煤炭智慧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洗选及仓储流通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县直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规范煤炭洗选及仓储流通行业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和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已经取缔的堆煤货场出现擅自堆放煤产品的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处坚决取缔一处,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做好煤炭洗选及仓储流通企业的关闭取缔、手续办理、日常监督检查、联合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富源县能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