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专题专栏

富源县纪委县监委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1:37  来源:中共富源县纪委 富源县监委  作者:中共富源县纪委 富源县监委  浏览次数:10229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X2YN202104260042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

举报人于2021年4月10日反映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鲁纳村委会姑姆村因修路毁坏几百年自然生态林。富源县相关部门虚假整改,仅种植100余株小树苗替代植被恢复。

(二)整改措施

1.由富村镇督促鲁纳村委会对补植树木加强管护;

2.通过媒体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二、调查核实情况

富源县纪委县监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富村镇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赴反映涉及的富村镇鲁纳村委会姑姆村进行现场查看、走访,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反映虚假整改的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了解,鲁纳村委会姑姆村连通洪家寨村、自格村的道路,其建设及管护主体均为富村镇鲁纳村委会,起点位于鲁纳村委会姑姆村,途经洪家寨村,止于自格村,土路开挖于2016年9月8日开工,里程3.9公里,路基宽5.5米,2016年12月完工。2018年10月对原有道路进行平整硬化,未对林地林木造成毁坏。

在平整硬化位于鲁纳村委会姑姆村大箐头(小地名)处的路段(该路段长280米,宽4米)时,砍伐了姑姆村部分农户路边的零星树木。经县林业和草原局技术人员现场手持GPS采点,并与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矢量—105—2000叠图进行比对,该路段未占用林地,被砍伐的零星树木属于四旁树,不属于自然生态林。

针对道路修建过程中砍伐姑姆村部分农户路边零星树木的问题,2021年4月12日,由富村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对修路时砍伐的零星树木进行补植。当日,富村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组转办的来电来信举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在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富村镇按照整改方案,通过征求群众意愿,确定了绿化树种和栽植位置。通过群众的参与,4月16日在宜林路段栽植了胸径3厘米左右、树高2.5米左右的紫薇68棵,马尾杉13棵。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一一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

已针对该问题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发出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满意率100%,对该交办举报问题的办理完成情况已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举报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中共富源县纪委

富源县监委

2021年12月23日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2YN202104270005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