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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11:20  来源: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作者: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9830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D2YN202104080026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补羊村委会小细白村村口的废旧塑料轮胎回收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夜间生产偷排废气达5-6年,臭味浓重,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十八连山镇至电厂道路沿线两边的采石场、煤厂均无环评手续,且开采过程中破坏植被和周边环境。

(二)整改措施:1.富源县阔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阔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对举报反映的4家采石场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对渣土场覆土复绿。3.对举报反映的9家堆煤货场进行整治,能完善手续的,依法依规生产,完善不了手续的,依法关闭,清空所涉堆煤货场煤产品,并覆土复耕或复绿。

二、调查核实情况

1.举报的废旧塑料轮胎回收加工厂实为富源县阔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但由于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检查时有臭味;2.十八连山镇至电厂道路沿线两边的采石厂共有4家,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存在破坏植被问题;3.十八连山镇至电厂道路沿线两边的堆煤货场共9家,2020年9月17日富源县在全县范围开展堆煤货场清理整治工作,涉及的9家堆煤货场在被举报前已清空场内煤产品,已停止供电,正在进行覆土复绿。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一一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1.富源县阔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完成炼胶车间集气罩安装工作,完成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更换,完成生产车间废弃物清理工作,完成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完成轮胎小块加工车间封堵施工,自动监控(测)系统已实现与省监控中心实质性联网,完成脱硫塔检修及外观防护(刷漆),对工业广场物料进行规范处置,已完成磨粉车间及扬尘收集罩建设,废旧轮胎暂存间钢架大棚骨架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企业已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企业与第三方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协议。已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15万元人民币,立案编号(曲环富罚字[2021]09号),未履行罚款缴纳,待法定期限满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企业已停产转型。2.涉及采石场采矿权过期,已停止生产,现完成了渣土场植绿工作。3.所涉堆煤货场煤产品已全部清空并切断生产用电,已按国土空间布局及土地性质完成覆土复绿工作。




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1年12月22日

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