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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18 15:45  来源: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10383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000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服务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县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实施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负责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3)拟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并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做好县级机关房地产和办公用房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及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县级领导周转住房、机关生活区、办公区及其他重要政务活动管理区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5)做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规定、能源消耗定额等;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6)拟定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工作,统一调度管理公务用车平台用车。

7)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领导到富源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省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实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到富源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代表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到富源进行综合调研、综合考核、综合检查等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8)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9)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以及常规性机关后勤服务等各项重点工作,完善了各项管理体制,各项机关事务工作服务质量大幅提高,有效推进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科学化,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实有人员12人,未在编1人为机构改革期间人员调整调入,编制暂未调入我单位。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1辆,其中富源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39辆,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辆;在编实有车辆40,其中富源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39辆,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86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06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减少预算项目及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86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1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88.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控制经费支出,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因县级财力紧张,部分款项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9.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8.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控制经费支出,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因县级财力紧张,部分款项未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8.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控制经费支出,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因县级财力紧张,部分款项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8%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109.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单位保有的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服务50.8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北站宣传室支出及机关办公楼及公共设施维修维护支出;2010303,机关服务697.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办公区水电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公务平台管理服务以及平台临聘司勤人员工资保险费用等后勤服务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7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2万元,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5万元,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8万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389.85万元,完成预算的27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9.3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6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专项公务接待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51万元,下降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8万元,增长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9万元,降低3.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52万元,占36.05%;公务接待费支出249.33万元,占6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其中: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39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辆)。主要用于保障县级重大公务活动用车和本单位日常业务活动用车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9.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9.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招商引资重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市四机关副厅以上实职领导到富源调研、检查工作、出席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事务中心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及人员来指导、联系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2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51万元,固定资产633.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8.0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63.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3.88 

190.51 

633.37 

416.17 

217.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组建富源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由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县公车办核定平台车辆编制39辆,其中20辆公务用车编制已过户至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故GK08表中公务用车数量20辆为已经落户至富源县机关事务中心名下并列入固定资产的车辆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111




附件: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