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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3 15:36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zfb  浏览次数:8264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2201000
 
中国富源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共富源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守忠诚担当,积极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行为,严肃查处“七个有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问题,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严肃查处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和推拖滑的问题。
2.深化改革创新,增强监督实效。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施工,如期完成监察体制改革、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巡察机构改革,统筹安排机构设置,深入推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畅通协作机制,建成巡察监督全覆盖、纪律监督全覆盖、监察监督全覆盖三个全覆盖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利用大数据原理建成“智慧纪检·富源县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对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涉黑涉恶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难的问题,促进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有效解决,减少了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3.紧盯“四风”问题,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紧紧盯住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党纪、政务处分4人。紧紧盯住上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社会评价排名靠后、重点工作推进滞后、巡察督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举报集中的人员开展作风问题整治,问责党员干部40人。紧紧盯住春节、元宵、中秋等传统节日,拉网式明察暗访,严查收礼送礼、作风不严不实等歪风邪气。1-10月开展作风督查34次,督查单位493个次,通报批评3个单位,问责33名领导干部。
4.严肃执纪执法,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持续在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上下功夫,稳扎稳打推进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1-10月,受理信访举报252件,处置问题线索265件,立案68件87人,累计审结案件66件处分85人,其中党纪处分51人、政务处分35人,双开2人,移送司法4人。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做好“9·03”专案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9·11”专案办理工作任务。坚持典型案例查处一批、通报曝光一批、严肃问责一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1人,问责党员干部118人,其中乡科级3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建立脱贫攻坚大督查常态机制,每月开展一轮全覆盖到每一户、精准到每一项指标的大督查,反馈问题原汁原味一天一报一整改。目前发现“三堆”不规范、“五净四有一规范”不达标、建档立卡户信息更新不及时、前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等方面问题5185个,整改落实3291个。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立案15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通报曝光腐败和作风问题39人。迅速办理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的16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经核实反映问题失实和问题不能认定予以了结的5件,其余11件正在初步核实中。
6.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体检。积极配合、主动服务省委第六巡视组完成对富源巡视的进驻阶段工作,及时开展巡视组交办的75件信访矛盾问题的化解工作,认真办理移交的64件问题线索,其中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失实和问题不能认定予以了结16件,经初步核实转立案审查1件,其余47件正在初步核实中。认真落实巡察政治责任,完成二轮、启动一轮县委巡察工作,共巡察党组织11个(乡镇4个、县直单位7个),发现问题141个,问题线索25件30人。认真做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下沉富源县巡视调研准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纪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纪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44万元,占总收入的97.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2.85%。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3.49万元减少39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7.31万元,其他收入4.74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收回上年额度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纪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160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85万元,占总支出的98.88%;项目支出17.89万元,占总支出的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度支出合计1110.06万元增加494.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人员增加,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纪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6.85万元。与上年支出合计1110.06万元增加476.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纪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9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没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40万元对比增加526.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人员增加,工资及工资性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4.4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9.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4万元,支出决算为41.37万元,完成预算的7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1万元,完成预算的3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46万元,完成预算的40.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52万元,下降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9万元,下降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3万元,下降2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1万元,占45.71%;公务接待费支出22.45万元,占5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案件审理、信访件调查、巡察、督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案件审理、信访件调查、巡察、督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纪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32万元,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53万元对比增加22.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开展脱贫攻坚大督查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案件审理、信访件调查、巡察、督查工作、脱贫攻坚大督查等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纪委资产总额869.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70万元,固定资产491.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7年资产总额132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6.42万元,固定资产368.3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5.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69.48  377.70  491.78    264.98    22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17.89万元,属于用2016年本级财政预拨经费列支桌面视讯系统建设和纪检专网建设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评价业务。2018年年初预算未做整体绩效预算,年底不做绩效分析。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业名词
 
 
附件:富源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