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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委宣传部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1 02:59  来源:富源县委宣传部  作者:zfb  浏览次数:8805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1101000

中共富源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源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遵循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认真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团结鼓劲,服务于经济建设。
(2)指导、协调、联系意识形态各部门的工作。
(3)指导和担负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宣传工作和社会舆论工作。
(5)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指导、把关、监督。
(6)规划和部署全县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履行有关干部管理职能。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直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对各乡镇宣传委员(干事)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组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且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组织领导,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可控
1. 以上率下,带头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富源县委带头通过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带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先后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及时通报省委、市委各时段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和防范的问题,分析研判全县各时期意识形态工作走向,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各方面工作。带头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党(工)委书记抓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工作。
2. 从严要求,建好队伍管好阵地。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副科级标准配强了乡镇(街道)宣传委员。加强业务骨干培养,先后选送1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中央、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县内主流媒体、各类学校、展览馆、宗教场所宣传内容和讲座论坛、报告会的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通知》(富办发〔2018〕2号),县内没有出现违规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情况。组织县摄影家协会、县音乐家协会、县美术家协会、县作家协会等文艺组织,通过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走转改·基层行”等主题实践活动的方式,最大限度团结文艺工作者。建立了对《富源微生活》《富源微世界》《触摸富源》等民间自办媒体发布内容的监管和协调会商机制,增强了民间自办媒体的宣传责任意识。
3. 同步推进,落细落小推动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细化了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责任制综合考核细则,并在年度考核中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考核激励,对因舆论引导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分别给予相应处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县委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县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
(2)强化理论武装,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人心
1.持续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定出台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出了指导性安排和部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政治建设等主题开展集中学习8次。在县委中心组的带动下,全县各党委(党组)共开展学习活动300余场(次)。制定出台了《2018年全县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全县各级党组织累计按照要求开展各类党的理论学习100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征订《新时代面对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1万余册。
2.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以“美丽富源”宣讲团为骨干力量,开展理论宣讲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社区)、进警(军)营“六进”活动。先后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累计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宣讲活动200余场(次),2万余人受到了教育。在县电视台开设了“学习十九大·我们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学习动态以及贯彻落实的好做法,通过“滇南胜境”“今日头条·富源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全县党员、干部、群众推送重大政治理论的权威解读及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重大理论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新媒体平台较大地扩大了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持续开展基层理论调查研究。完成云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三个一批”集中调研采访活动。1个课题入选曲靖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100余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3)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
1.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富源县脱贫摘帽“百日会战”宣传方案》《关于做好脱贫摘帽新闻宣传和营造舆论氛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脱贫摘帽政策在县内传统和新兴媒体进行全覆盖、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宣传受众面达80%以上。围绕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产业发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共计30464篇(条),日均发稿84.6篇(条)。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宣传富源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舆论氛围。
2.利用舆论监督推动工作开展。在县电视台刊播“狠抓落实年”公开承诺专访30期。在《富源微生活》等民间自办媒体开设曝光台,积极鼓励全县网民用相机、手机随手采集、拍摄举报各种脏乱差现象,刊播2658篇条,县人居办对曝光问题均督促涉及乡镇(街道)整改,回复网民,通过网民投票表决整改满意率均达90%以上。激发了公众参与监督人居环境工作的热情,有效促进了全县提升人居环境改善。
3.全力加强对外宣传。继续保持与《中国网》、《云南日报》、《曲靖党建》、曲靖电视台、《曲靖日报》、掌上曲靖、曲靖M等主流媒体合作合办,采取与主流媒体合作搭台唱戏,共同合力宣传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发布富源信息,扩大富源的影响力。共接待市级以上媒体48批(次)128人(次),集中邀请市以上媒体采访活动16次,在国家级媒体刊发宣传报道280篇、省级媒体刊发宣传信息2800余篇、市级媒体5696余篇。如:曲靖党建推出《山水画里话桑麻》《穷在深山有远亲》《产业扶贫走出一条“造血”之路》《璀璨的滇东明珠——富源体育公园》等聚焦扶贫的系列报道。《四川新闻》播出《云南沪昆高铁入滇“第一站”巧设站点,富源县资源变现、产业升级》新闻报道。光明网刊发的《“非遗”美食富源酸菜,停留在舌尖上的家乡美味》,点击量达370余万次。
4.全力维护全县舆论安全。与新华社云南分社、公安网监等部门实行互联网管理“多方联动”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党(工)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党(工)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网上信息监测监控处置回应办法,采取“搜集—登记—研判—分析—批转—督办—回复”的网络舆情处理机制,针对网络舆情和关注热点问题,用官方微博公开信息,平等坦诚、实事求是、理性包容的心态,面对面、点对点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稳妥处置网络舆情264条。把网络舆情回复当作是服务人民的抓手,达到高举旗帜、引领导向,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目的。
(4)紧贴群众需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
1. 积极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持续推进公益宣传。在县城和乡镇(街道)人口聚集区、公路沿线等醒目位置,制作投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脱贫攻坚等大型公益广告50块;在县电视台、《富源时政》、“滇南胜境”微信平台等媒体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刊播公益广告1600条次;各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和新申报创建单位在醒目位置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等公益宣传3000余条次。二是深入开展“四下乡”活动。以“颂党恩•暖民心”为主题,联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到营上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集中服务活动,赠送物资20余万元,发放各种便民服务资料和图书10000余册,现场服务咨询人员500余人。三是切实做好赠送电视工作。认真组织,精准到户,认真做好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我县赠送电视机工作,及时将电视机有序发放到全县12个乡镇的330户建档立卡户家中。
2. 加强先进典型选树。一是做好第五届“富源好人”评选表彰准备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评选标准,从65名申报人中遴选出富源好人候选人10人。二是积极推荐各种先进典型。推荐10人参加曲靖市“身边好人”评选,大河镇恩乐村挑担小学落水硐校点教师田莲香入选;推荐5人参加曲靖“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推荐3人参加曲靖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推荐8户家庭申报曲靖市第二届文明家庭。三是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组织2名宣讲员参加曲靖市先进模范事迹巡讲巡演活动,随宣讲团到全市各地宣讲我县袁家祥和韩四存夫妇的先进事迹。
3. 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弘扬志愿精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主题活动。全年组织全县各文明单位和创建单位积极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富源因你而美丽”“我为美丽添光彩”等大型志愿服务活动500余场次。二是积极推介最美志愿者。向市文明办推荐最美志愿者3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1个。
4. 常态化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一是加大道德讲堂总堂的示范带动作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由获评省、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部分县直单位轮流承办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道德讲堂示范活动18场,社会反响较好。二是持续发挥“六类”示范道德讲堂的引领作用。指导督促各级文明单位和创建单位推动道德讲堂活动深入开展,全年共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300余场次。
5. 抓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做好乡村少年宫建设。新建大河脑上小学和后所镇中学2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乡村少年宫在全县各乡镇全覆盖。获得中央项目补助经费53万元、省级项目补助经费15万元,有效推动10所乡村少年宫活动正常运转。二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对全县491所学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进行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全县有8所学校建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有心理健康专兼职辅导员15人;各学校每周都开展1次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三是深化未成年人主题实践教育。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歌曲传唱和优秀童谣传唱、中华经典诵读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6. 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1个、文明村镇10个、文明校园1个,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文明)16 个,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26个。二是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突出思想道德好、村风民俗好、文化活动好、卫生环境好、道路通行好、舆论引导好“六好”工作目标重点,在异地搬迁点同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同时,结合脱贫摘帽工作,在农村大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群众性教育活动。三是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处力度。积极治理音像制品、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有效惩治乱停乱放车辆、占道经营摊点、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规劝和治理县城游丧习俗,积极教育引导市民争当文明有礼的富源人。
7. 积极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七个传统节日,广泛开展群众文艺表演、祭扫烈士墓、颂屈原、送粽子、关爱孤寡老人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广泛挖掘传统文化内涵,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
(5)不断夯实基础,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
    1.培育文化旅游产业新动能。立足富源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农业的深度融合,不断丰富富源文化旅游产业的内涵。多乐园风景区全年营业收入突破1000万元。陶源溪谷生态庄园建成营业;墨红镇法土文化示范村稳步推进。完成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7149万元,新开工3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完成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认定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27家,完成联网直报文化企业1家。
    2. 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云南省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个示范点建设;全县共建成159个文化活动室,建成文体活动广场108个;完成中央电视台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在全市率先实施农村广播行政村“村村响”并延伸至自然村;所有行政村均已建立了农家书屋;完成了县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3. 积极推动文化走出去。组织6家文化企业参加了创意云南2018年文化产业博览会。多乐原风景区和陶源溪谷生态庄园备受媒体和观展群众的广泛关注和青睐。组织11家企业参加“首届创意曲靖文化活动周”,在各县、市、区中参展企业数量最多、门类最全、展品最丰富,25件根雕及刺绣作品分获银奖、铜奖、优秀奖。
    4.推动文体活动蓬勃开展。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结对子、种文化”“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电影下乡等惠民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开展下乡采风3场次,创作优秀文艺作品300余件。彝族歌手张立书获得2018年中央电视台中华民族春节联欢晚会优秀节目奖等荣誉。
    二、存在问题
总的来说,富源县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时代的发展和群众的需求相比,也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新领域、新媒体的管理技术和设备不足,管控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度。二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公益广告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三是在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挖掘、宣传上有差距。四是文明创建工作经费紧张,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决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62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64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1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委宣传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12万元。与上年支出417.21万元对比增加222.91万元,增加53.4%,主要原因2018年全县党报党刊订阅费用由财政划拨宣传部同意支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2%。与上年对比增加251.23万元,增加75.3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全县党报党刊订阅费用由财政划拨宣传部同意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4.3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8.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4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97万元,下降8.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3万元,下降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2.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改车辆减少、接待人员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万元,占35.63%;公务接待费支出6.74万元,占64.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留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7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人)。主要用于省市新闻媒体记者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为99.22万元,2018年为339.33万元,2018年比20017年增加240.11万元,增加242%,因为2018年全县党报党刊订阅经费(235.1万元)由宣传部统一征订分发各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委宣传部资产总额167.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4万元,固定资产123.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7.60  44.40 123.19   33.6    89.5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8.3万元,没有开展绩效评价业务。2018年年初预算未做整体绩效预算,年底不做绩效分析。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