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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省级)

发布时间:2019-08-22 17:43  来源:富源县审计局  作者:zfb  浏览次数:6781

第一部分 富源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富源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或拟订地方性审计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监督落实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富源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富源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富源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题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曲靖市审计局报告或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直接或根据授权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级金融、保险和县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国家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6)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7)富源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富源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富源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富源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审计听证或富源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组织全县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各种交流活动。
    10.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职责调整
    (1)取消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的职责。
    (2)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境外县属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富源县审计局坚持以脱贫攻坚审计为统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第一次会议上“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指示,组织完成各类审计(审计调查)项目89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521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9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028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0个,损益(收支)不实24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1170万元。处理处罚上缴财政493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037万元,核减投资额992万元。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99篇,撰写并登载审计信息14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即富源县审计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审计局内设办公室(加挂科技信息科、法制科牌子)、财政审计科(加挂金融与外贸运用审计科牌子)、行政事业审计科(加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牌子)、社会保障科(加挂经贸审计科牌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前置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富源县审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行政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退休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0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9.19万元,上升26.62%,主要原因分析:与2017年相比,2018年增加审计执法办案经费46万元、审计业务经费20万元、绩效奖励性工资18.4万元、补发2017年7至12月改革性补贴(2)及2018年纳入工资正常发放36.65万元,2018年12月份增资9.5万元、增加工资性费用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2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11万元,占总支出的71.91%;项目支出175.4万元,占总支出的28.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4.19万元,下降11.4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决算支出比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发工资、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审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18万元,上升19.7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工资中增加改革性补贴(2)36.65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18.4万元、2018年12月增资9.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万元,增加原因分析:增加财政拨入中央转移支付信息化建设资金2.5万元、基层审计机关困难补助资金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4.19元,主要增加改革性补贴(2)、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2018年12月增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4.42万元(基本工资82.72万元,津贴补贴171.77万元,奖金47.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8万元,住房公积金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8万元(办公费4.2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1.09万元,物业管理费0.8万元,差旅费0.25万元,维修(护)费0.24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劳务费3.94万元,工会经费4.22万元,福利费4.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62.25万元(办公费13.95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水费0.97万元,电费4.7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86.48万元,维修(护)费2.98万元,网路租赁费2.86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培训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4.83万元,劳务费14.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16万元),资本性支出13.1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的49.6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的36.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4.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上升1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19.7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4万元,占1.35%;公务接待费支出5.88万元,占0.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1.09万元,物业管理费0.8万元,差旅费0.25万元,维修(护)费0.24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劳务费3.94万元,工会经费4.22万元,福利费4.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审计局资产总额60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98万元,固定资产378.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3万元(无形资产原价9.26万元,累计摊销8.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2万元。出租房屋625平方米,账面原值60.8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22万元,申报缴纳税费上缴财政29.63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1.8 222.98 378.28 215.03 34.98 0 128.27 0 0.53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审计局另有6名审计人员属审计机关上划前县政府同意招聘使用人员,工资及工资性费用由县财政核拨;退休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1200元/人/月由县财政核拨,3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18年由县财政核拨,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介费用由县财政核拨。该部分按县级财政要求进行决算公开。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1.富源县审计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省级)
      2.2018年富源县审计局省级预算资金“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审计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