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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30 10:52  来源:富源县公安局  作者:zfb  浏览次数:11661

富源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6年,富源县公安局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密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打击各类治安、刑事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公安。
    2、推进警务室实战化建设,打造实战公安。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法制公安。
    4、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打造专业公安。
    5、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打造活力公安。
    6、加强反恐维稳公安,创建平安富源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内部下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即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和法制大队),9个执法勤务机构(即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和巡逻特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2个监管场所(即看守所、拘留所和),1个警务站(胜境关警务站)和12个派出所(中安派出所、胜景派出所、后所派出所、营上派出所、富村派出所、墨红派出所、大河派出所、竹园派出所、老厂派出所、十八连山派出所、黄泥河派出所、古敢派出所),各部门都担负着不同的重要职责,相互分工,相互协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7人。其中:行政编制4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5辆,在编实有车辆118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17,1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12.17万元,占总收入的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69.4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09,8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1.59万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20,92.68万元,占总支出的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49.3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后增加了人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91.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31.6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民警工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2.68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1382.3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务用车数量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业务装备费支出744.29万元,治安管理支出590万元,国内安全保卫支出50万元,刑事技术侦查支出373.51万元,经济犯罪侦查15万元,出入境管理支出10万元,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10万元,禁毒管理82万元,反恐怖106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20万元,服装采购91.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49.34万元,主要原因调整了人员工资支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99,14.4万元,

  行政运行57,515,986.4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51,656.36
  治安管理12,719,400.00
  国内安全保卫3,793,000.00
  刑事侦查5,625,114.21
  经济犯罪侦查276,000.00
  出入境管理190,000.00
  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136,000.00
  禁毒管理1,210,993.67
  反恐怖1,132,000.00
  网络运行及维护2,252,800.00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12,000.00
  其他公安支出929,100.00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75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支出1305.17万元,治安管理支出1271.94万元,国内安全保卫支出379.3万元,刑事侦查支出562.51万元,经济犯罪侦查支出27.6万元,出入境管理支出19万元,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支出13.6万元,禁毒管理支出121.1万元,反恐怖支出113.2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支出225.28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31.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92.91万元(被装购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5.67万元,支出决算为578.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9.64万元,完成预算的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05万元,完成预算的80.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增加了58.62万元,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周期太长致使公务用车老化,增加了维护保养的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2.55万元,增长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2.12万元,增长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56万元,下降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周期太长致使公务用车老化,增加了维护保养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16%,接待费支出18.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9.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9.6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9辆。主要用于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禁毒管理、经济犯罪、反恐怖、防范和处理邪教、出入境管理等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接待、上级部门督察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3.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4.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房屋修缮等方面维修维护费及差旅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会议费等费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富源县公安局
2017年8月29日


下载: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7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