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23 09:03  来源: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zfb  浏览次数:12320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发〔2015〕32号),设立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富源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富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6)承担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
    (7)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职责。
    (9)承担村镇建设的职责。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11)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2)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13)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介绍
    1、突出重点, “一片一园一湖”工程快速推进
    把“一片三园三湖”建设作为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合力攻艰,快速推进。北片区,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0.65亿元,各项建设任务同步推进。其中,13条市政道路完成投资5.63亿元(含征地拆迁费),路网框架基本成形,4条道路进入路面工程施工及绿化亮化。北片区供水工程(三水厂),累计完成投资2000万元,于10月12日正式启动施工,计划于2017年10月完工。体育活动中心累计完成投资2.9亿元,完成两个体育场馆的主体工程建设和场馆室内外装饰装修。建成总投资1.45亿元的沪昆高铁富源北站广场,与高铁站台同步投入使用。完成了玉贞观公园提质改造建设设计方案,并启动公园绿化景观建设。完成了总投资11910万元的玉顺湖建设。
  2、抓好统筹,城乡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1)是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年完成水泥厂3000余平方米进厂道路和复烤厂门口2600余平方米市政道路铺筑,新铺和修补县城人行道石材板6000平方米,修复和安装路沿石600米。更换城市道路井盖50套、沟盖板30余块,修补县城金城路、建设路、太和街、清溪路、富法路等破损路面4000平方米。加强城市防洪建设,对县城建成区的排水设施清淤10千米,清理检查下水井120个,清理沉砂池40个,清理过街涵洞300米,清运淤泥4000立方。安装大型联合式雨水箅子50个,新增泄水口20个,有效缓解了县城内涝问题。富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能力达4万吨/日,2016年共处理污水1003万方,污水处理率达85.96%,超过市级下达指标0.96个百分点。全年COD削减量为1534.50吨,氨氮削减量为225.31吨。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评审,正在争取省发改委立项、审批及资金补助。
    (2)是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效果显著。进一步提升县城园林景观,在县城公园、广场栽植云南樱花360株、红叶石楠球60株。对部分道路进行破硬增绿,栽植行道树245株。安装休闲座椅600余米,安装健身器材14套,恢复绿篱断带植物2170株、补植小苗5万余株。对县城所有公共绿地全面施肥、修剪和防虫,及时修复公园各类设施,清理非法小广告34800余份。全年维修路灯2510盏,更换线路4700米,维修各类配件2000余个,县城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共组织了5次燃气安全大检查,对全县1家液化气储配站及33家燃气经营门市进行了地毯式隐患排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70份,及时整改了各类安全隐患。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全面启动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启动了园林单位小区申报和评审工作,与相关设计单位衔接,制定了整体策划方案,编制了《富源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建设规划》等6个文本,配合做好了绿规修编前期工作及创园相关绿化项目建设工作。
    (3)是群众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有序。完成253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1397户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物配租登记764户,发放租赁补贴548户125.01万元。针对房地产市场下滑的实际,对县内8家房地产企业进行调研,协调上级部门及县内机构在房地产政策、企业资金、房屋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全年完成房屋产权登记2232 宗、抵押登记595宗,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成交面积38032平方米、存量房网签150宗。不动产登记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4)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卓有成效。深入推行县城综合执法局“中队管片、分队管街、小组分段、人员包户”的管理模式,实行县城综合管理定责、定岗、定点执勤和24小时机动巡查,对重点路段、突出现象、恶劣行为等进行重点整治。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亮证执法,坚持做到服务为先、教育为主,增强综合执法队伍的公仆意识、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执法水平。针对县城出租汽车乱收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全年共整治各类违规行为8320起,查处违法违章建筑232起,实施强制拆除55起,配合完成了县城北片区、工业园区、外山口片区等重点项目的土地丈量、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等工作推进。制作发放了12只爆竹燃放桶,对县城酒店宾馆婚礼庆典的爆竹实行指定燃放。完成了县城公交车站点初步设计,以及县城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及建立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听证。
    (5)是乡镇城镇化步伐加快。启动实施了营上镇海丹村委会半坡村等10个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规划建设示范村建设,指导、参与、完成了全县80个易地扶贫搬迁村和美丽宜居乡村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9个建制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6个镇的集镇供水设施纳入省级“一水两污”整体推进建设项目,每个项目省级补助150万元,全县24个“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均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并开工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按照“户分类、自然村收集、行政村清运(处置)、乡镇中转和处置”的模式,认真抓好富村镇、黄泥河镇垃圾收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等系统化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运行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现状,两个镇已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并已通过市级考核验收。指导黄泥河镇完成了2016年市级重点小城镇“十个一”项目建设,并通过市级验收。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6000户,完成投资5.32亿元(含群众投工投劳折币)。
    (6)是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和监理责任,从建设工程设计、图审、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源头加强管理。注重工程实体质量,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质量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对施工现场问题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严格落实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职责,全年开展建筑施工工程执法检查224次,整改违法违规问题239处。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监督工程各方严把工程方案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积极推广建筑业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全年监察工程质量52处。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许可制、安全报监制等6项制度要求,以安全生产阶段核验为抓手,实行项目包干,实施旁站式监管,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进行重点治理,加强日常检查和关键环节检查,全年共开展建筑行业安全检查20余次,及时整改隐患1200余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创建和“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等工作,申报创建市级标准化项目工地1个。严把建筑工程资质申报关和安全技能培训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款保证金制度,实现建设领域“双清”工作秩序稳定。
    (7)是脱贫攻坚工作精准有力。组建了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5名干部到挂钩的黄泥河镇戛拉村委会和普克营村委会驻村扶贫。75名帮扶干部深入挂钩的1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四轮遍访,深挖致贫根源,寻找脱贫办法,制定帮扶计划。挤出10万元资金帮助戛拉村委会修缮办公楼,协调教育部门项目资金150余万元,解决戛拉小学200名学生1000平方米的住宿问题,帮助普克营小学解决道路硬化尾款4万元。协调电力部门项目资金20万元、水务部门项目资金1万元,解决戛拉村委会上补米村黑牛山5户31人用电、吃水问题,协调交通部门将普克营村委会独路河村1050米进村道路纳入补助计划,协调富源县兴波煤业有限公司出资10万余元建设上补米村黑牛山2000米进村道路,将136户贫困群众房屋拆除重建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计划(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户),让贫困群众逐步脱贫。
    (8)是招投标市场秩序监管严格。进一步加大招投标法律政策宣传,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管,严格招投标资格预审,强化招投标各环节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加大对围标、串标、肢解工程划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考核,严格招标代理市场准入,加大市场检查和清出力度,加强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进一步加强标后管理,对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全年共完成建设工程进场招标91个,公开招标率达100%,共节约资金约1035万元。
    (9)是人民防空工作不断加强。宣传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将人民防空手续列为建设工程手续办理的前置审批,未办理人防手续不办理其它各类手续。认真组织收缴易地建设费,依法对全县民用建筑进行全方位收缴,全年收缴易地建设费52万元。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检查,对清溪河畔(一期)和翡翠新城2个人防工程建设进行检查。加强人民防空爱国主义宣传,组织观看人民防空电影科教片2次,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演练1次。
    (10)是群众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全年投入120余万对县城供水管网进行维护,共抢修改造各类管道2000,改造各类管道60余处。新建了矿厂桥至建设商店,直径为100毫米的供水主管。加大供水质量和卫生检验管理,对供水设施实行定岗、定责、定期管理,落实硬件设施按期检查保养、专人检修维护,出厂水质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指标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的水出厂。全年共安全供水650万方,售水250万方,依法纳税60万元,代收污水处理费28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察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治理安全监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共有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78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68人;退休人员14人。
    自2016年1月1日,原人防办并入我单位成为下属事业单位。人防办并入之后,相应的人员相应的带入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另调入4人,招考录用3人,调出4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7辆(包括综合执法局2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住建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309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9.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5年收入合计13078.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万元,基本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住建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313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94万元,占总支出的10.82%;项目支出11716.7万元,占总支出的89.18%;2015年支出共127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534.84万元,占总支出的12%,项目支出为11174.87万元,占总支出的87.9%。
    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428.93,上升了3%,主要原因项目进度跟进及北片区基础设施的大量开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1.9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7%,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的压缩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16.7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升了4%。具体项目开支用于以下方面:第一富源县体育场馆建设;第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包括路灯电费及路灯维修费、市政设施维护、绿地管养及污水处理支出;第三保障房建设包括廉租房、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第四成品油价格改革对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与上年对比上升了7%,主要原因是因为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比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富源县体育场馆的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死亡补助;
    3.医疗为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21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住建部门所有人员工资性费用及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5.交通运输(类)支出26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交车及出租车价格补贴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88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公(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39万元,支出决算为63.67万元,完成预算的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64万元,完成预算的6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3万元,完成预算的23.8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36万元,下降0.5%。2015年和2016年的“三公”经费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64万元,占73.25%;公务接待费支出17.03万万元,占26.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64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及综合执法局执法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0批次,接待人次3400人。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农村一水两污及危房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建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4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5年255.62万元)上升了81%,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富源县综合执法局扩充监察队员,从2015年的151.41万元的经费提高到2016年的421.5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队员工资性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职能职责工作必须发生的办公费用、劳务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8日


下载:富源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