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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18 08:21  来源: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10924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协发展;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价格、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实行政府定价的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等。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农村经济科、社会发展科、产业协调科、能源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体改法规科、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价格调控监测科等13个科室。
    2016年,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发改委的帮助指导下,全体职工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创新思路,超前谋划,锐意进取,扎实工作。通过抓经济监测预警,做实经济形势分析;抓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平稳增长;抓作风转变,增强产业建设年活动实效;抓价格和收费监管,做好稳物价保民生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车改封停2辆未处置)。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总收入174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7.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3.98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因调整工资标准增加工资及工资性费用84.91万元,市县综合考核奖励增加121.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55万元。二是增加市级配套工作经费10万元,代列资金增加115.6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73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7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96万元,占总支出的45.31%,比上年增加197.57万元;项目支出950万元,占总支出的54.69%,比上年增加79.01万元。具体情况是:
    1、基本支出
    2016年用于保障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工资增加工资及工资性支出84.16万元,市县综合考核奖励(包括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增加121.94万元,人员经费共增支206.1万元。二是由于包干经费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共减少支出8.5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4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7%,其中:基本工资98.32万元,占12.49%;津贴补贴149.03万元,占18.94%,奖金7.08万元,占0.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82万元,占2.14%;退休费65.33万元,占8.3%,抚恤费0.55万元,占0.06%,奖励金(市县综合考核奖励等)289.24万元,占36.75%,住房公积金23.46万元,占2.9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7.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3%。
    2、项目支出
    2016年项目支出9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01万元。主要是本年代列“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950万元,比上年代列支出增加115.66万元;减少市下达的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6.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对比增加276.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代列支出950万元,增加115.66万元;减少市下达的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6.65万元;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工资性费用等增加84.16万元,市县综合考核奖励增加121.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5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3%。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行政运行)291.93万元,占16.7%;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4.1万元,占7.67%,用于全县重点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争取、有关手续办理等向上级汇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持,迎接上级的检查指导和项目推进等支出80万元;石漠化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编制、工程监理等支出20万元;兑现本单位(含粮食局)职工市、县科学发展观考核奖34.1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职工遗属抚恤等支出,分别支出65.33万元、0.44万元、0.55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分别支出9.92万元、6.5万元、0.4万元。
    (4) 节能环保(类)支出119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9%。代列“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950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41.32万元,为2015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考核支出。
    (5) 住房保障(类)支出2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6) 其他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四集中,两严格”考核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5.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2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7.7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运行情况调研、建设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争取和检查督察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1220人,接待费开支8.2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运行情况调研、建设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争取和检查督察等工作接待乡镇和上级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下载: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