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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2-07 21:06  来源: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3553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3601000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

2.牵头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监测帮扶。

3.发挥协调联络作用,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4.抓好小额信贷政策落实。

5.配合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衔接资金使用监管、项目库管理、扶贫资产管理等工作。

6.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强化底线思维,在帮扶上下足功夫,脱贫成果持续巩固

扎实抓好防返贫监测帮扶,不断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统筹推进脱贫对象、搬迁对象、低保对象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1.抓监测帮扶,返贫致贫实现动态清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依托“政府救助平台”,建立“政府找、找政府”“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双向协同和群众主动申请、多部门会商预警、干部及时排查的监测预警、快速响应机制,坚持“一月一筛查、一月一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确保及时风险发现、对象应纳尽纳、措施应扶尽扶。

2.抓成果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不断提升。聚焦111735人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落实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抓后续帮扶,搬迁群众实现安居乐业。提升18个安置区就业产业组织化程度,特别是800人以上的富村镇圆梦佳园安置区,进一步引导搬迁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确保每个安置区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每个搬迁户至少有1项增收项目、每个有劳动力户至少有1项就业技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和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压实安置区居民小组、物管办、安置点长、楼栋长工作职责,整合社区、社会、警力、综治、群团等资源,对安置区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安置区环境卫生、家庭卫生、公共区域卫生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卫生家庭”“卫生楼栋”等评比活动,教育引导搬迁群众摒弃陈旧陋习,保护环境卫生,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抓民生保障,兜住低收入群体底线。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对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继续落实半年至1年“救助渐退”政策。对脱贫群众中的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家庭,根据实际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或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在脱贫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助尽助。

强化基础思维,在收入上下足功夫,脱贫对象大幅增收

以稳岗就业、农业产业为重点,抓牢抓实脱贫人口、脱贫村后续帮扶,持续推进增收帮扶。

1.加强稳岗就业帮扶促增收。极力克服疫情影响,坚持“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建品牌”,聚焦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行动,通过实施交通免费、体检免费、防护用品免费、路途中每人每天给予60元生活补助的“三免一补”政策,拨付补助资金34.6万元,引导农村低收入群众积极外出就业。

2.加强特色产业帮扶促增收。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聚焦打造“绿色食品牌”建设高端食品基地,全面强化大产业、大基地、大项目、大企业支撑,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突出组织化、规模化、加工化、市场化、品牌化,实施富源魔芋、大河乌猪品牌提升计划,推进肉牛羊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发展辣椒、紫薯、山药、山地蚕豆、生姜、油菜等特色经作。

3.加强村集体经济帮扶促增收。完善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和“提质增效”行动,建立公开透明的股份合作机制,全面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功能,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4.加强扶志扶智帮扶促增收。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实现扶志扶智全覆盖。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闻宣传,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富源党政客户端、富源M等媒体平台,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充分展现全县以党建巩固脱贫防返贫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激励全县各级帮扶干部充分发挥“云岭扶贫铁军”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12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04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将红色资源、非物质文化传承、本土优秀民族文化等融入文明建设。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组织志愿服务者20000余人次,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法治宣传、党史知识宣讲、人居环境提升、关爱他人、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活动270余场次。

强化发展思维,在投入上下足功夫,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整合资金30907.34万元,实施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188个,夯实农村发展基础。

1.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乡村特色风貌,严格规范村庄撤并,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行政村村庄规划90个,自然村村庄规划951个。抓好硬件建设,着力推进水电路气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重点抓好通自然村(组)道路、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抓好软件建设,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办好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实事,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支持,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3.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旅游发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智慧广电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组织编撰《富源县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指南》宣传画册,拍摄制作乡村旅游招商引资宣传片,持续推进五星级酒店、滇南胜境旅游开发项目、富源县块泽河大峡谷开发建设项目和富源县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富源县文化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富源县黄泥河流域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县域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规划》初稿编制。着力推进“快递进村”工程,依托邮政快递,启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着力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4.加强示范工程建设。采取先行先试、先建先补的形式,启动建设胜境街道四屯社区、营上镇哈播村委会、竹园镇乐乌村委会3个集产业基地、美丽村庄、治理示范为一体的精品示范村。

5.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和“两污”治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亮化行动,组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创评。

6.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建设善治乡村,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在富源高铁北站高起点推进“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三中心合一建设,设置“一厅一区一平台三室”,各功能区室硬件设施已配置齐全并投入使用。依托现有阵地资源,按照社会治理、党群服务、政务服务高度融合的思路,建设镇、村两级社会治理中。

强化红线思维,在整改上下足功夫,存在问题及时清零

1.提高站位抓整改。以2021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省纪委省监委调研督导反馈问题、市纪委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三类问题为重点,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统筹部署,先后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领导小组会7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做到问题整改有研究、有安排、有落实。

2.强化监督抓整改。县委、县政府成立4个督查组,适时对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强化督促指导,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县纪委县监委成立3个专项监督工作小组,每月督办整改情况,跟踪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问题如期整改、彻底整改。同时,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充分发挥综合考核正向引导、逆向约束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3.标本兼治抓整改。消除业务性常规问题,从常规工作层面、日常业务层面,全面分析整改工作进展,系统梳理支撑材料,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审查数据的逻辑性、合理性,审核材料的支撑性、完整性,通过查缺补漏,进一步做实常规工作,防止产生对象不准、数据不实、口径不一等导致的业务性问题。严防重大风险隐患问题,紧盯返贫致贫风险,压实村级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部门行业责任,进一步抓好监测帮扶,密切关注信访诉求、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等特殊领域,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现实困难,坚决防止返贫风险。紧盯资金使用风险,提前研判分析进度要求和现实进度,维护好“项目库”数据,防止产生项目资金类问题。根治重复性反弹问题。对照反馈问题,突出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整改一件、销号一件,防止数字整改、虚假整改,防止整改问题反弹。2021年成效考核反馈14类35个问题,省纪委省监委调研督导反馈的21个共性问题、12个个性问题,曲靖市委专项检查反馈的8个方面22个问题,截至10月底,90个问题整改完成56个,完成阶段性整改34个,年底前全面整改清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加挂挂包帮扶科、督查科牌子)、规划资金管理科(加挂帮扶协作科、扶贫安居科、产业金融扶贫科牌子)、动态管理监测科、考核评价科。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1个,具体是富源县乡村振兴局技术服务中心。

下属事业单位中,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单位1个,具体是富源县乡村振兴局技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含水务局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269791.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9791.9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987477.6元,下降87.52%。其中:财政拨款减少57987477.6元,下降87.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269791.97元。其中:基本支出3831306.67元,占总支出的46.33%;项目支出4438485..3元,占总支出的53.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7987477.6元,下降87.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3541.12元,下降32.6%;项目支出减少56133936.48元,下降92.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1306.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8758.83元,占基本支出的96.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547.84元,占基本支出的3.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9791.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7987477.6元,下降87.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687.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762.5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9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9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687.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762.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力大,部分预算经费未按时支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12.46元,下降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762.54元,增长1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75.00元,下降40.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有限,未支付完2022年的所有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局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局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547.84元,比上年减少7029642.28元,下降98.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业务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14804772.27元,其中,流动资产14521029.4元,固定资产283742.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75389.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838.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决算公开样表(富源县乡村振兴局).xls.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