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15:41 来源: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富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26722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2〕152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2〕162号),现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409万元下达给你局(详见附表)。
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曲靖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曲财农〔2022〕13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富源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