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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02 15:34  来源:富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富源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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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富源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富源建设工作。

13、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富源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精准高效,着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按照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制,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每天实行双人值守。二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8月1日、17日分别开展了2次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现场处置预案》,进一步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三是规范处置入(过)境重点人员。隔离点累计集中医学隔离观察557人,现有59人正在隔离。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主要采取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多种方式,县级应急储备和各医疗机构的储备均按不低于满负荷60天用量的要求进行储备。五是继续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候车室)为重点,强化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扫码、测体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六是扎实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1月22日,全县共收到上级分配疫苗71批1051199剂次,累计接种962073剂次,其中完成第一剂接种524959人(3-11岁96744人,12岁以上428215人);完成第二剂接种423342人(3-11岁2044人,12岁以上421298人);完成18岁以上加强免疫接种13772人。七是依托争取的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专债项目实施,建设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区应急项目,建筑面积5372平方米,设置床位80张,目前已完成地质勘测、平面图设计、规划设计、项目备案和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

2、全面推进健康富源行动,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预计12月底,可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结婚登记人群婚检率达85%以上。

3、持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乡村等创建工作,5月14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召开了卫健系统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百日攻坚”部署会议,对照指标体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6月9日至11日,省级创卫技术指导组对富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114个点位进行了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全县共反馈问题172个,县卫生健康局对照问题清单,对涉及卫生健康局牵头的问题进行整改。10月26日富源县基本通过了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组织创建了59个省级卫生村,省级卫生村创建率达92%,墨红镇和竹园镇正式启动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4、加快医疗资源扩容提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全力推进富源北城综合医院项目建设。现正在申报ppp项目争取资金,已完成环评、可研、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正在做地勘。二是全县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县中医医院已通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验收,县妇幼保健院完成了二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富源中山医院被核定为二级综合医院,全县12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服务标准开展自评创建工作,现有后所、营上、富村、黄泥河4个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卫生院标准,其余卫生院正在对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现有大河、富村2个卫生院通过心脑血管救治站的验收工作。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符合“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服务标准,已通过二级综合医院专家评审。三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2021年,组织全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报名审核17人。2021年富源县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4259人,覆盖率74.6%;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3467人,覆盖率78.5%,超过国家要求完成率。

5、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全力推进疾控机构核心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改造完成PCR实验室1个、微生物实验室1个。二是努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全县慢病管理人群稳步提升,健康体检65岁及以上老年人41822人,管理高血压患者36193人,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8252人,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550人;全年接种免疫规划疫苗204464针次,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全年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三是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共组建签约服务团队407个,有签约医生2076名,签约普通居民223607人,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94626人。

6、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一是持续推进医改工作。按照《富源县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持续上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的网络直报数据。二是强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计划将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八连山卫生院纳入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全面实行人事、财务、药耗、行政、业务及信息化的统一管理。三是与医保、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医共体2021年打包总额按2021年度参保人数和筹资总额确定执行。四是强化资源共享,在业务统一上有新突破。县域2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均组建了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心电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医保结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实现县域资源共享,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

7、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一是制定了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县启动实施,将为老龄患者提供服务优先工作。二是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认真落实保障母婴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动态评估与“五色”分级管理,维护全县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8、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清廉医院”建设,印发了《中共富源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清廉医院”建设活动方案》,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有序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及时办理上级交办及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2021年受理信访局转交信访事项12件,市长热线信访件45件,均按期办结。未发生集体到京、省、市、县集体上访现象。三是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021年共开展了2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常态化工作,共检查药品店保健店等非医疗机构47家,发现非法行医点及店11家,进行行政处罚11家,目前已结案9家,罚款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收缴非法医疗器械10余件,价值1000余元;予以取缔违法行为11起。四是完成卫生健康养老事业基础设施规划和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五是按全县户籍人口每千人3个托位标准,完成申报托育机构储备项目33个,新增托位3550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

1.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富源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富源县人民医院

4.富源县中医医院

5.富源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富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富源县中安卫生院

8.富源县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富源县后所卫生院

10.富源县竹园卫生院

11.富源县营上中心卫生院

12.富源县富村中心卫生院

13.富源县老厂卫生院

14.富源县十八连山卫生院

15.富源县黄泥河中心卫生院

16.富源县墨红中心卫生院

17.富源县古敢卫生院

18.富源县大河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6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7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799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99.41万元,占总收入的50.83%;事业收入52655.19万元,占总收入的48.76%;其他收入442.66万元,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对比增加43344.68万元,增长67.04%。主要原因为我部门今年收到富源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和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34300万元;今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财政拨入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较去年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324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16.8万元,占总支出的73.48%;项目支出24727.03万元,占总支出的26.52%。与上年对比增加26370.86万元,增长39.43%。主要原因为我部门今年支付富源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和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款20000万元;今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13.57万元,增长6.55%。主要原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部门今年疫情防控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10.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306.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27.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57.28万元,增长862.23%。主要原因为我部门今年支付富源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和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款20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金额共计20794.76万元,主要用于加力推进医共体建设、富源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和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县域2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均组建了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心电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医保结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实现县域资源共享,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金额共计487.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基层绩效工资政策,按要求落实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12元/人/年;落实落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医保资金按12元/人/年的标准兑付至各医共体相关单位。

3.疾控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支出金额共计10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中心薄弱环节基础设施条件,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重要保障。

4.胜境卫生服务中心煤矿安全改造及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专项支出金额共计1075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科房屋的改扩建工程项目。

5.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383.32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卫生健康局和人民医院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项目。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及其他卫生服务项目支出金额共计986.53,主要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规范处置入(过)境重点人员;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县级应急储备和各医疗机构的储备均按不低于满负荷60天用量的要求进行储备;扎实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结婚登记人群婚检率达85%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11%。与上年对比增加6322.14万元,增长44.24%。主要原因为今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我部门疾控中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0.92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助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8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行业专项招聘就业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3.48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及遗属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824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9%。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16.49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机关日常运行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163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27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妇幼保健医院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立医院(富源县人民医院、富源县中医医院)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3769.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36.52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乡镇卫生院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51.59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疾控中心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132.25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卫生健康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768.45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689.68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2.48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8.6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服务100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00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富源县中医医院医疗能力提升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6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03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其他卫生健康项目专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82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其他农业农村专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9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8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30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8.26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机关老旧小区改造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75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胜境卫生院煤矿安全改造及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1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45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因公开招聘、岗位调整等原因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经费有所增长。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78万元,增长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75万元,增长9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6万元,下降34.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因公开招聘、岗位调整等原因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经费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4万元,占75.75%;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占24.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富源县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富源县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7.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87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源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23096.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559.44万元,固定资产56937.51万元,在建工程9881.62万元,无形资产717.67万元(具体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49.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937.7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810.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665.5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5.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9.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8.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7.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因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辖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5.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因社会保险关系从本辖区转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6.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7.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18.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20.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21.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2.“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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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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