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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31 21:25  来源: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6167

监督索引号53032510100301000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富源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规章制度,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上报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资源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与各类林业基地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的凭证采伐;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的凭证运输;负责全县木材检查站的管理,依法依规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6.管理国家、省、市、县和乡级森林以及野生动物类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乡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展及合理经营利用。

7.负责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9.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0.推广林业科技,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及党群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绿化。完成营造林项目建设4万亩,其中,防护林建设项目0.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3.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2万亩;开展义务植树261万株,完善全县义务植树基地13个,面积580亩;完成了11个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

2不断加强林草资源管理。加强对134.97万亩公益林管,下达2021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59.84万元;落实23.86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下达停伐管护补助资金355.5万元;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94份,采伐林木蓄积10997.48立方米。开展2021年全市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严格林地项目审批,共上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14个。

3、坚决筑牢灾害防控体系。一是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2021年全县未发生卫星热点和较大森林火灾,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投资341万元完成了曲靖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建成4套富源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开展了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未发现松材线虫;加强133.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监测面积133.2万亩,监测率100%;发生林业有害生物1.4万亩,均为轻度,防治1.4万亩,防治率100%;产地检疫苗木1.55万株,木材1565.9m3,产地检疫率100%,四率均在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范围内。

4、逐步优化林草产业结构。实施核桃品种改良,共完成核桃品种改良1000余株,开展核桃产量调查,2021年全县核桃挂果面积达12.3万亩,核桃干果产量达1798吨、产值3596余万元

5扎实开展林草行政执法。共办理、移交刑事案件5件;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6件,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6件,罚款51.3万余元卷宗建档率100%;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中安、胜境街道119个堆煤货场占用林地的清理,对涉林7个堆煤货场进行查处。

6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对十八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37110亩林地、拟设立的东岭省级森林公园50766亩林地、33586.5亩湿地的保护管理,完善了十八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确定了界线矢量数据,完成了2个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外业勘察及材料汇总工作。完成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工作,监测自然湿地18437.1亩,人工湿地15149.4亩,重点保护富源小海子1500亩省级重要湿地及自然地保护范围湿地及水源保护区湿地。

7扎实开展林草维稳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接到交办(转办)线索5条,已核查5条并按时上报县扫黑办。共受理办结信访件13件,其中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7件,曲靖12345热线平台6件。

8、扎实开展林长制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出台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29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3.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32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8.38万元,占总支出的51.78%;项目支出2568.59万元,占总支出的48.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8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9.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2.02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以前年度应支未支的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增加364.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生活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生活补助支出、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及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重特大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21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8%。主要用于富源县国有十八连山林场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2020退耕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310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7%。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21年度专业扑火队及季节性扑火队员工资、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法开署贷款利息贴息还本付息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及老旧小区改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项目经费支出及病虫害防治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预算的6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4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预算的88.6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未保证“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减少6.67万元,下降2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5.34万元,下降4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万元,下降11.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经费不足未能及时结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4万元,占42.02%;公务接待费支出9.85万元,占57.9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和机要通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9.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2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园林生产及林业执法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47万元,增长了23.17%,主要是因为森林防灾减灾资金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8864.40元,其中,流动资产5139.15万元,固定资产1712.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28万元,无形资产191.24万元,其他资产1814.5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864.40

5139.15

1712.21

819.77

184.30

 

708.14

 

7.28

191.24

1814.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9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10100301111



附件: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