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31 20:50  来源:富源县财政局  作者:富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6525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1801000

 

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宏观经济政策制定,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落实。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富源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调整方案,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财税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县属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9.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政府性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完成市财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竭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培植涵养财源产业,巩固提升煤电铝传统产业,拓展新型优势产业。强化收入分析和税源监测,凝聚合力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落实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试点县工作,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研究吃透税收增收留用及高质量发展奖补相关政策。聚集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领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支持经济发展。拓宽筹融资渠道,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支持打好产业转型、县城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稳定“四大攻坚战”,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县级“三保”工作机制,完善“三保”保障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三保”保障范围、标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乡镇财源培植、收入征管、最低保障等各项激励制度,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以“一体四翼”为抓手,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严控预算调剂追加,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对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提升政府会计制度、国库电子支付等各项改革成果。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微企业减税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让政策“红包”惠企富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财政稳健运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实施细则及廉政相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打好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新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编报单位在乡镇,机关只编人员数),其他事业单位0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只参加人员编报)。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1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原因:报废原有车辆1台,后因经费紧张未能购买。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72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6.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1.63万元,占总收入的0.85%。

与上年对比增加119.51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为:1.本年增加其他收入决算;2.本年比上年增加代列资金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71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34万元,占总支出的93.94%;项目支出224.77万元,占总支出的6.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44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为:1.本年较上年增加培训支出;2.本年比上年增加代列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7.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1.33万元,减少15.94%,主要原因为:1.本年较上年减少应缴未交养老保险;2.减少绩效奖。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4.90元,占基本支出的76.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7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加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拆改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上年对比增加87.95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为:1.本年增加缴上年应缴未交养老保险;2.本年比上年增加代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4%。与上年对比增加88.26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为:1.本年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拆改工程;2.本年比上年减少代列资金。

其中:行政运行2248.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经费。

信息化建设120.2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系统维修维护服务费用。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85.1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网络平台租赁及政府采购平台管护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1%。

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1.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2.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27万元,主要用于:缴调出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死亡抚恤8.57万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

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0.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6.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46.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缴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4. 城乡社区(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

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用于机关经费运行。

5.金融(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其中:其他金融支出1万元,用于机关经费运行。

6.住房保障(类)支出41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0%。

其中:住房公积金,189.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棚户区改造89.92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出。

     老旧小区改造134.84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拆除改建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万元,完成预算的6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预算的55.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行节约型机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5万元,下降1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3万元,增长3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3万元,下降32.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节约型机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万元,占48.09%;公务接待费支出10.74万元,占5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财政工作运转应急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工作监督检查及往来业务学习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0.56万元,上升44.06%,主要原因:本年比上年增加代列资金(不属于本单位运转支出)及增加培训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源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152.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50万元,固定资产1006.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万元,无形资产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4.6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富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格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