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公告(丁姣、李玉仙)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5-25 15:44

严富民、钱小艳购买坐落于富源县水榭花都小区11单元201室的房产,办理了房权证,证号为富建房字第028891/028892号,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6310日丁姣、李玉仙与严富民、钱小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并办理了房权证,证号为富建房字第028920/028921号,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面积为19.9平方米,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住宅。丁姣、李玉仙2020525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47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规定,我局拟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到丁姣、李玉仙名下,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0525日至2020615日,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通讯地址:富源县金城路155号,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