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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 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
  • 015158708/2023-08631
  • 2019-01-15 13:2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曲靖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函》(曲税法便函〔2018〕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富源县税务局党委对法制税务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现将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税务部门坚持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2.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县税收管理工作以强化政策管理为抓手,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排量汽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办理45032户次企业增值税征前减免9299.06万元,其中:44186户次小微企业减免6151.56万元,节能环保、支持三农等减免3147.5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1461.65万元,其中:小微企业减免266.05万元,农林牧、高新技术等优惠减免235.43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减免85.34万元,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项目经营所得减免874.83万元;办理车购税减免25.87万元;办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37.73元;审批办理出口退税9.74万元;减免地方税费667.5万元。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规范表单、简并材料、减少税务检查,减少企业运行和交易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二)大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调整设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好富源县税务局的税收法治各项工作,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三定方案内容,及时调整设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富源县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的领导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集体研究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研究批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研究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规划、措施以及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准备会议材料,整理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督促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协调各部门工作等。2018年度,富源县税务局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具体听取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税收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等依法行政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中存在困难问题的汇报,研究具体解决办法。
2.健全各类依法行政协调议事机构。为充分发挥好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富源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的4份议事协调机构制度文件审议稿,决定成立富源县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领导小组等四类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会议就如何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认清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三)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贯彻执行。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强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达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的,稽查局将案件资料提交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审核,并及时召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2018年,我局对三起移交公安部门的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了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不断提升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领导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和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做到重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坚持主要领导末尾发言制。议事过程有专人进行专项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于次年交档案室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税收工作流程。推行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规范,完善岗责规范,逐步形成统一的内控规范,实现税收工作流程的整体优化。加强各项规范的学习培训,确保规范全面落实。组织开展规范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确保规范顺利推行。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内容进行督查评价,形成执法过错的部分,严格整改落实,追究责任人责任。2018年,富源县税务局通过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完成过错调整43个,预警过错40个,自我纠错12个,考核过错31个。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在职人员共计161人,除工勤人员外,其余干部职工均实现持证上岗。2018年,我局新录用公务员5人参加省局组织的统一执法考试,全部通过考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富源税务系统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执法公开理念,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作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建设法治税务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特别是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在县税务局挂牌后,及时在网站和当地电视台公布本级税务机关名称、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二是坚持“持证上岗”原则,结合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理顺岗位职责;三是在挂牌前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在挂牌当日公布。
2.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相关规定,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信息化建设在督察内审工作中的运用,利用“金税三期”工作平台查询、搜集税收执法信息,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分析税收执法信息和财务管理数据的能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截至目前,我局未受理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外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加强与当地政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帮助,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筛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主动更新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涉税信息等项目内容,坚持做到网站有人盯、定期有人查,解决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实时信息同步。
3.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内部人员监督,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
(八)全面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统一宣传口径,突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权威性,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校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收法治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2.注重主体宣传,强化社会普法。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税收宣传月、云南省法治宣传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主题宣传活动。2018年,以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谋划、精心设计本单位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内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请进来”与各方代表共画蓝图,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纷纷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宣传税收、辅导政策、答疑解惑;多形式营造税收宣传声势,办税服务厅、官方网站、“两微一端”上滚动播放税收公益广告。
3.认真做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积极通过政务网、协同办公系统累计发布通知、温馨提示,就考试时间、考核方式、学员积分情况等内容及时做出提示,实时跟踪学习考试情况,确保参学人员了解规则、实时参与,实现学法全覆盖,在学法测验中,本单位干部职工全体通过。通过积极组织学法,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为全面提高法制工作水平打好了基础。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执法资格考试管理。一是为参考人员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配合省局、市局组织的初任培训,全力为参考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二是在时间上予以充分保障。在业务繁重、人员紧缺的情况之下,协调安排工作,为参考人员保证充足的复习备考时间;三是创新机制,做好“传帮带”,以岗位实训的形式,结合2018年公职人员在线学法,为新录用公务员指定经验丰富的税收一线执法人员作为指导老师,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丰富法制知识储备;四是注重考评,以压力促动力。要求备考人员思想上要重视,行动上要积极,勤奋学习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一次通过考试。最终,我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通过率达到100%。
2.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省局、市局国税系统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主要围绕公益诉讼应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强制与欠税管理、复议诉讼应对、执法风险、法治思维与执法风险防范、模拟法庭以及税收执法问题的法理探索等组织开展培训,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税收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更好地服务税务工作大局。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并实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
2.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以“一把手”为组长,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3.积极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活动,作为推进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由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困难
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情况总体向好,在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等具体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
(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的水平需要不断提高
当前,正值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关键时期,办理业务量增加,税收业务更具复杂性,这就需要广大税务干部不断强化法治理念、税收业务知识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改革、投身改革、推进改革。
(二)税收执法还需持续规范和优化
当前,正处在机构改革与各税种改革并行推进的关键时期,多项改革同步、多种情况交织、多类压力叠加,需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更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细致,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优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税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富源县税务局将站在大局的高度,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更加自觉地实行依法行政,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税,让依法治税生命线深深扎根全系统。
三、2019年法制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各项涉税优惠事项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标准,持续简化办理手续,减轻办税负担;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及学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持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相关工作,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考评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激发公职律师队伍整体活力。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和考核管理,坚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税收检查进户执法审批。
2019年,富源县税务局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税收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为促进富源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