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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18-12-20 16:53

2018年,富源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改革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各项人社重点工作和行业扶贫主要指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为富源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撑。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坚持多措并举,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按照“促进就业、创业引领”的思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日趋向好。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050个,城镇新增就业420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920人,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4027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443人),技能培训262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98人),农民素质培训、专项服务培训、引导性培训等项目培训57398人次,创业贷款审核办理发放169户169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办理发放722户7220万元。
(二)坚持民生为本,社会保障逐步完善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坚持“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这一目标,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扩面成效明显。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2.8万人、参保续保缴费38.42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2.79万人,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51182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5558人,生育保险参保4744人,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21000人,社会保障卡持卡38万人。
(三)坚持规范管理,人事人才工作成效明显
扎实开展公务员管理、录用、考核工作,新招录公务员15人;考核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0人;科员符合晋升副科级61人、副主任科员符合晋升正科级4人、乡科级副职符合晋升正科级9人、主任科员符合晋升副处级3人、乡科级正职符合晋升副处级8人。新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人,并完成对新聘用人员的初任培训工作;推荐省级专家基层工作站1个,推荐省突、省贴、市贴7人;完成全面深化中小学生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申报正高职称7人、推荐上报2人,评审通过2人,申报副高职称319人、评审通过302人,申报中职132人,评审通127人。
(四)坚持防范风险,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享共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3%。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立案受理861件,当期结案率100%。其中:裁决结案246件,适用终局裁决87件,适用终局率达35%;调解结案615件,调解率达71%,调解金额达2650万元。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健全举报投诉、“双随机”监管、执法协作等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推动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8件,结案率达100%,涉及农民工1560人,清欠农民工工资136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有序推进,系统运行正常。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传、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监察用人单位470余户,涉及劳动者3.4万人。扎实开展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年审用人单位878户。深入开展人社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风险评估,做实做细监测预警,强化信访维稳,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坚持聚焦脱贫,行业扶贫工作强势推进
聚焦脱贫攻坚主题,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建立行业扶贫“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副科级以上领导承包乡镇”的工作机制,强势推进就业扶贫、社会保险扶贫、医保支持健康扶贫和部门承包农户扶贫工作。一是就业扶贫。强化摸底调查,采取部门牵头,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村(社区)协调配合,开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情况统计,全面摸清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资源现状,为做好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强化宣传引领,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集中进行宣传发动,组织企业代表、劳务经纪人、返乡农民工现身说法,面对面宣传、心贴心服务,送信息、送岗位到人到户,营造了“勤劳致富、务工致富”的浓厚氛围。强化政策扶持。报请县政府出台了《富源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建档立卡人口进行补贴。强化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输出,开展脱贫攻坚技能培训19期53班次262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798人),专业涉及电工、焊工、砌筑工、钢筋工等工种。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4027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443人)。二是社会保险扶贫。着力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服务脱贫攻坚的作用。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广宣传、早动员的方式狠抓参保缴费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据实调整确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信息,及时反馈给乡镇(街道)进行参保。加强专项检查力度,全面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参保缴费任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0144人中标识后经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72564人,已全部完成参、续保缴费,完成率为100%。三是医保支持健康扶贫。认真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全面推行“四重保障”,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强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数据与部门数据比对,认真做好参保标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执行市级出台的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严格落实门诊和住院待遇实行政策待遇倾斜,同时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门诊待遇和住院报销比例后的政策。2018年8月动态调整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110147人(未脱贫58902人、已脱贫50746人、返贫499人),参保率100%。预计全年全县建档立卡贫人口普通门诊享受待遇118292人次,基金支付238.35万元;28种门诊特慢病享受待遇7275人次,基金支付292.98万元;普通住院享受待遇37344人次,基金支付11571.33万元;合计基金支付12102.66万元。大病保险支出650.94万元,其中特慢病门诊支出11.73万元,住院支出639.21万元。扎实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特慢病认定,共组织开展5次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认定工作。预计全年全县审核认定的城镇职工特慢病4477人,2018年新增189人;城乡居民特慢病2068人,2018年新增76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1人,2018年新增521人。四是部门承包户扶贫。派驻6名工作队员,配备1辆工作用车,长期脱岗配合竹园镇现鸡田、海章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严格落实《富源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60条规定》,采取班子会议、职工会议、挂钩点现场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传达,要求承包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家访暖心行动,严格按照“每10天一次”的要求开展入户回访,全面摸清承包户的情况,切实帮助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及时安装注册“社会扶贫”APP,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求。
二、正风肃纪,密切联系群众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浓厚氛围,落实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二是改进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狠抓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的意见与建议,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三是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完善公文处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制度,并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严格规范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每一项工作和干部职工的言行。四是端正态度,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工作时间闲聊、网游、炒股,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体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良好服务形象。五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没有擅自委托、转委托或者以被委托单位名义从事执法活动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全部持证上岗,执法时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劳动监察等方面都能依法办事,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没有发生被投诉或违法事件。
三、办事公开,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让群众明白办事。认真落实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贯彻落实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领导。依托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富源人社栏目公示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公示了富源县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富源县2018年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富源县人社局关于申请创业培训及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二是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结合综合服务大厅建设,进一步巩固窗口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减少申报材料,缩短承诺时限,扩大即办件,压缩承诺件,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强化细节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免费代办,帮助办事群众代填各类表格,引导办事群众到各窗口办理相应事项、解答各种咨询,实现一条龙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开展领办帮办服务。
四、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各项制度。设立了投诉中心和投诉电话,统一负责全局软环境建设中投诉事项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催办和督办。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全局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干部问责制,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和制度要求办事。对人事人才、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基金管理使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群众来信来访、行政审批事项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坚持能现场办的及时就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上级机关的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意见。属于本部门权限范围办理的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重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二是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三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发放学习资料,领导干部带头学、帮助学,“三会一课”集中学,党员干部业余学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党员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到目前为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发现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现象。没有滥发奖金,没有公款出国(境)旅游,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没有被问责情况,也没有接到相关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通过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