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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
  • 2018-03-28 2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施行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富源县鸣凤路75号;邮编:655500;电话:0874-4612291;传真:0874-4612291)。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职能履行,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条例》和《办法》,2017年我支行按照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人民银行有关工作要求和基层央行职能履行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支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组织、纪检监督评议、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具体公开事项的指导及实施,落实好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和工作任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组织开展。
二是规范程序,发布信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制定并公布了《人行富源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有《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审批登记表》、《政务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申请表》、《告知书》和《公开事项咨询解答登记表》等,详细登记管理各类公开事项,规范公开程序和时限,及时依法合规地发布公开信息。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条例》和上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学习和宣传,熟悉掌握工作要求和方法,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搭建平台,完善载体。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支行在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有关信息公开和发布工作,在支行院内设置宣传栏及时更新和发布单位职能、工作职责、工作动态和金融宣传等内容,推进便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行有关要求,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信息情况,按时发布了《人行富源县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重点地对辖区金融工作动态、金融数据及有关金融政策法规、金融会议活动等及时进行了信息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咨询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无。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有兼职人员3名,分别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2017年政协议案办理情况
2017年富源支行承办富源县政协议案共1项,提案人建议在十八连山增设银行营业点的建议。人行富源县支行要求辖内各银行机构努力做好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金融服务。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和程序,搭建公开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技能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人民银行和富源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宣传栏、内联网和文明单位创建局域网等公开载体建设,加强与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发布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