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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社会评价整改工作情况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17-12-20 23:09

在2016年度社会评价工作中,评议代表客观地指出了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县住建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富源县2016年度社会评价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在2016年度社会评价工作中,评议代表对我局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有四方面:一是街道管理混乱,建议加大力度;二是加强城市街道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三是县城周边非法建房突出;四是不动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协调配合不到位,办证两边跑,增加群众办事难度。
二、整改目标
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整改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规划建设、集贸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按照“优化程序、便利群众,加强协调、信息互通”的原则提高办证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办法,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顺序,有计划、有步骤地逐一实施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
三、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责任。
县住建局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富源县2016年度社会评价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对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提出了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的明确要求。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从相对薄弱环节抓起,从群众关注的问题着手,从提升城市管理满意率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大局考虑,着力整改突出问题,优化提升薄弱方面。
(二)坚持分类整改,推进整改落实。
县住建局按照整改计划和整改目标,对各类意见建议认真整改落实。对一些要求急迫、问题尖锐的意见,高度关注,抓紧办理,做到马上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积极协调,采取举措,做到尽量改。
四、整改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在街道管理混乱,建议加大力度方面。
县住建局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整治占道经营为突破点,切实规范市容秩序。一是集中“治乱”。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 的原则,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城市乱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7年组织开展了县城金城路(含双井农贸市场)、富法路、建设路、中安街等主要街道,双井小区通道、烟草巷、惠通街、中山路(教育局路段)、龙海路、商贸小区(宏业酒店旁)、火巷路(镇幼儿园段)等背街小巷,以及中安小学、东门小学、胜境中学、富源七中等学校周边和车站、广场、人民医院周边、王家屯农贸市场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平均每月整治各类城市乱象9000余件;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严格查处县城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安装户外广告牌匾的违章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1024块,没收报纸期刊广告2388本、印刷品小广告、宣传单3万余张,清理城市“牛皮癣”2万余处。
(二)在城市街道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方面。
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富政告﹝2017﹞3号)精神,2017年5月以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交警大队联合执法,围绕县城主要街道车辆违规停放、堵塞道路、货车夜间入城等“乱象”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共疏通交通堵塞点270余处,治理各类交通拥堵乱象900余起,拖移违章停放车辆680余辆,查处夜间入城货车65辆。
(三)在县城周边非法建房突出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富源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等3个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局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一是调整增加“控违拆违”的执法力量,针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点多、面广、监察人员少的客观实际,拟成立富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安中队、胜境中队、工业园区中队,现已在胜境街道办事处成立胜境中队(已派驻25人),下一步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加快成立中安中队(计划派驻20人)、工业园区中队(计划派驻20人),三个中队成立主要负责各自辖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管和配合国土、林业等部门对开荒毁林,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二是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据实统计共有违法违规建筑37.52万平方米。我局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常态巡查、错时巡查、集中整治等手段加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监管查处力度。自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以来,在县城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等显著位置制作悬挂拆违宣传标语80余条,同时联合公安、国土、规划、中安街道、胜境街道等部门加强县城沪昆高铁、富源北城、工业园区、富法路、富墨路、富江路、320国道、法黄路等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建筑面积32.27万平方米,占违法违规建筑总存量面积的86%。三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县住建局经过做群众思想工作、张贴公告、下发法律文书、完善执法程序等措施,依法对工会门口、惠通街、火巷路、东门河沿岸、中安街临时百货市场、富墨路(东山岔路口段)、客运北站的违法建筑和占道经营摊点进行了依法拆除和取缔。同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市场经营管理,认真听取拆迁商户的诉求,帮助引导他们进入双井上城、吉玛特超市市场内规范经营,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四)在房产交易服务水平提升方面。
县房管局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提升产权管理效率,有利登记机构整合,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原则,切实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经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沟通协调,对原已在县房管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已进行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现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屋信息查询函,县房管局将房屋登记信息以回函和产权状况告知书形式告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首次登记则是由申请人直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完再将登记信息反馈给县房管局,以便在做交易和产权管理中提取。2017年10月,县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把各自的网线接通到对方办公场所,实现了互相可查询到对方办理的信息,减少了办事人员两边跑的难题。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下,县住建局将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吸收社会评议意见,认真转变作风,不断总结经验,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把开展社会评价意见整改作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