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老龄办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老龄办
  • 015158708/2024-08532
  • 2017-12-20 21:50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上级老龄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部门实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宗旨,创新思路,认真履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引领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履职担责,不折不扣推进县委县政府“狠抓落实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
(一)认真履职,切实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抓好养老服务项目申报和对外项目储备包装。2015年以来,共向省市申报养老服务项目44个,批准实施32个,占72.7%。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8个,批准实施8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3个,批准实施3个;“百村”建设项目6个,批准实施4个;“农村幸福院” 建设项目17个,批准实施17个,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26.61万元。同时,按照县发改部门要求,上报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储备项目35个,录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进行储备。
二是抓好养老服务项目运营服务。截至12月,全县居家养老服建成并投入运营5个; “农村幸福院”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17个;“百村”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2个。开办 “农村老年人幸福餐桌”点4个。新增养老床位180张。运营的项目均成立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图书阅览室、就餐室、棋牌室、日间照料室、医疗保健室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读书看报、文体娱乐、助餐、助医等服务;同时,在“两个轮办”机制的推动下,各村广泛利用“建党节”、“中秋节”“老年节”等节假日组织老年人开展文艺汇演、座谈会,孝亲敬老家庭、孝顺好儿媳评比等系列活动,让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真正成为老年人之家。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老龄、妇联及家政培训学校的资源,在养老护理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上下功夫。2015年以来,共争取推荐15人到市参加养老护理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聘请培训学校教师到县内举办养老护理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5期260人。合计新增养老护理员275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四是加快老年公寓项目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富源县老年公寓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已到位上级补助资金 462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600万元、省级福彩资金5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21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预计2018年3月主体工程完工,目前项目累计完成征地费用、土地报批费用及前期工作费用总投资2900万元。建成后新增养老床位500张。
五是根据上级老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富源县“十三五”期间老龄工作的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富源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多次论证和反复修改,报请县政府审定,于11月26日出台了《规划》,为指导我县今后五年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推进乡镇敬老院综合改革步伐,完善法人登记工作,设置床位736张,集中供养349人;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立了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17个,签约87880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16999人;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健康评估,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加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为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评估2160人次,开展义诊活动18人次,就诊510人次。
(二)惠老优待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抓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2017年全县60周岁以上老人86245人,占户籍人口的10.6%。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2389人,80—89周岁高龄老人11336人,90—99周岁高龄老人1032人,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21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克服诸多困难,做到补贴标准不降、审核发放程序不减、资金拨付不拖,多方筹集配套资金775万余元,于10月下旬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按照“六统一”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二是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全年共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278份。
(三)抓好养老服务项目建设
通过老龄办的积极努力,协调省市老龄部门,2016—2017年度共争取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5个,即:大河镇脑上社区、墨红镇墨红社区、墨红镇普冲村、老厂镇大格村、富村镇富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3个(竹园镇大路村、十八连山镇卡锡村、竹园镇新街村),实施 “农村老年人幸福餐桌”示范点建设项目2个,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百村建设”项目2个。争取到位资金282.61万元。老龄办严格按照富政办发〔2015〕28号《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指导督促,目前,开办的2个“农村老年人幸福餐桌”点和墨红镇墨红社区、墨红镇普冲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竹园镇大路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已全部完工, 2017年11月13日通过市级验收,大河镇脑上社区和老厂镇大格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预计2018年5月底可竣工验收,其余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00万元,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9000万元任务。
(四)积极开展为老服务,完成老年协会备案,管理服务好老年社团
一是全面完成201个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引导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进一步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作用,实现法人登记、备案率100%,充分发挥了老年人协会及老领导、老同志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进步。
二是管理服务涉老社团,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
按时组织涉老社团开学、开班、活动,完成县老书协、老体协、合唱团换届选举工作;组织老书协开展采风活动和 “喜迎十九大老年诗词书画展”;以县老体协承办了曲靖市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和曲靖市党政机关老年人门球运动会。同时,继续推行轮办机制,于11月19——21日在大河镇成功举办了富源县第十七届农村老年人运动会。
(五)组织开展好“敬老月”系列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以《老年法》为主的宣传贯彻活动。2017年敬老月期间,县广电部门在县电视台播放县委、县政府“致全县老年朋友的慰问信”10余次,发放慰问信15000份,向全市 8.6万老年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县老龄委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敬老爱老活动20余次。
二是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各级各部门结合“老年节”组织志愿者队伍,对老年人开展探访、交流,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对五保老人、百岁老人、困难、残疾、“空巢”等老年人进行家访,发放慰问金60余万元,并为高龄老人送去大米、食用油和棉被等慰问品。在慰问中,各乡镇(街道)领导还参加所在村(社区)高龄生活补贴发放座谈会,向老年人宣传各级党和政府的惠老优待政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尊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重视关心老年人晚年生活,让他们安享晚年。
三是广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抓住省老龄办将举办云南省首届“中国人寿杯”老年春晚选拔大赛等重大活动的有利契机,在“敬老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让老年人共度欢乐祥和的节日,合力营造“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的浓厚宣传氛围。老体协组织举办了县直党政机关2017年“庆国庆”“迎重阳”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开展门球、地掷球、气排球和文艺表演等八个项目。老年大学、合唱团开展“迎重阳”文艺表演、“幸福晚年”祝寿等文娱活动,中安街道、胜境街道举办“社区老年人文艺展演”等。县老龄办和中国人寿保险富源支公司通过观看演出、评比、筛选,推荐《水乡织女》等3个舞蹈节目参加市级遴选,得到市老龄办和中国人寿保险曲靖分公司的充分肯定。期间,大河镇、富村镇、后所镇、竹园镇、黄泥河镇等举办了老年人体育运动会。
四是县直部分单位、乡镇(街道)召集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举行“迎重阳”茶话会等,详细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生活状况、汇报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广泛听取老同志的工作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老同志生活、身体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开展孝亲敬老家庭建设活动。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曲靖市第六届“十大孝星”、第三届“十佳老人”、“先进老年组织”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曲府办明电〔2017〕82号)精神,按照评选标准,以政治表现、贡献大小、事迹感人程度为衡量标准,在全县广泛开展推荐、评比、公示、审查工作,从12个乡镇(街道)中评比出“先进基层老年组织”2个,“十大孝星”3人,“十佳老人”3人,这些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老龄办通过会议、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其感人事迹,推动形成尊老爱幼、互爱互敬、宽容和睦的家庭文明新风,为推动我县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10月25日,经市政府评比表扬,县老年合唱团、县老体协气排球分会被表扬为“曲靖市先进基层老年组织”, 竹园镇大路小学教师杨树忠被表扬为“曲靖市十大孝星”, 古敢乡守墓老人吴应邦被表扬为“曲靖市十佳老人”。
正风肃纪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支委会、党员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制定了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组织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利用网络开展在线学习,圆满完成了2017年学习任务。
二是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如养老服务项目资金拨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均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2017年8月召开了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云南政治生态明显改善”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领导干部都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做到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一针见血,整个民主生活会气氛热烈且充满辣味,达到了增强团结,增进友谊,增强自身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部门形象的目的。
办事公开
一是抓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017年公开党委政务专栏4期,公开2016年县老龄办决算表、2017年预算表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1次。全年共公开党员党费收缴情况12次。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政、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充分依托政府信息网站、《今日头条》、“阳光监督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发布老龄工作信息,各项惠老优待政策,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共上报市老龄办信息12条,采用3条,在《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4条,采用3条。通过“阳光监督平台”发布信息12000余条。
四、工作效率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安排专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公开办证服务指南,办证工作人员作出承诺,做到即办即理、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树立老龄部门服务窗口形象。积极组织县老龄办干部参加县政务管理局的业务培训,按时报送材料。
二是畅通诉求渠道,提升服务质量。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严密防范并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处理农村老年人维权纠纷3件,法律及老龄政策咨询25人次,接待老年人来电来信来访126人次。
五、廉政建设
一是带头示范,压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提案督办,2017年完成办理县法制办交办的政协提案2件。开展廉政谈话1次和上廉政党课4次。与单位6名在职党员干部签订责任书。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上级要求做好述责述廉报告,做到如实报告,内容具体。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的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未出现违规兼职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情况,不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每逢节假日,双休日及时将公务用车封存在指定位置,及时上报县作风办备案;认真落实县管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2017年单位干部职工未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


富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