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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人民法院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7-12-20 21:25

2017年,富源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富源、法治富源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2017年12月15日梧,全院共受理案件5046件,结案4566件,同比分别上升20.42%,18.83%,入额法官人均办案130件以上。
(一)坚持宽严相济,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刑法原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变刑事政策,严厉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注重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精的人权保障,特别是失足α青少年犯罪,重视依法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执对抗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2017年承,共受理刑事案件396件、审结378件,同比分别上升10.63%、23.61%,依法审理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案件134件(其中故意伤害罪102件)、侵犯财产罪案件103件(其中抢劫罪 19件、抢夺罪1件、盗窃罪68件)、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50件(其中交通肇事罪28件)。判处罪犯39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杯上有期徒刑42人,适用缓刑213人,免于刑事处罚16人。
(二)坚持调判结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案件审理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相结合,整合审判力量,积极应对持续爆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和不断涌现的网贷等新类型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重点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7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民汪商事案件2924件、审结2563件,同比分别上升14.44%、12.95%。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63件(其中离婚纠纷655件);枣侵权责任纠纷案件351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87件);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案件1159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82件。2017年3月与妇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挂牌成立的“家事审判法庭”致力于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化解,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83件,调解撤诉结案160件,有效的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辖区内婚姻家庭关系建设。其中,中安街道寨子口村委会下河口村一起涉及65户村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经过我院审判执行后,由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道德观察》和《今日说法》等栏目制作专题片《走不通的路》,播出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
(三)坚持规范执行,保障权益,建立社会诚信。2017年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我院不忘初心、下定决心,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22件、执结1621件,同比分别上升20.23%、19.81%,执行到位标的额4487.13万元,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阶段性既定目标,执行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
──严格规范执行,加大监督力度。严格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富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富源县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抓好办案节点控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认真落实“院长接访申请人”、“执行局长接待日”、“执行局长热线”等制度,零距离了解当事人具体诉求,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年通过“局长热线”接访124人次,院长、局长接待日接待来访68人次,认真回复并及时安排办理,2017年下半年执行信访量同比下降50%以上。
──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一是加强财产查控力度,充分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手段,全年共查封房屋158套、冻结银行账户862个、扣划928万元。二是依法充分应用拘留强制措施,着重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全年拘留36人次,移送拒执罪6人。三是发挥联合惩戒机制作用,2017年录入失信被执行人1152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68人,促使137人主动到院履行,成效明显。
──开展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力度。一是4月-7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迅雷行动”活动,查找被执行人160余人,查封房屋51套、强制腾房4套、查封车辆13辆、拘留24案24人次,结案355件,执结标的额1500余万元,集中发放案款68.79万元。二是开展国庆期间集中执行活动,利用国庆长假专项执行,出动人员18人,警力12人、警车3辆,执行到位标的额18.56万元。
二、全面深化司法为民,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执法环境。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和“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原则,加强法院“两庭”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基础保障能力。投入260余万元新建的墨红中心法庭,投入400余万元建设的营上中心法庭集调解庭审、文化宣传、法治教育为一体的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示范点,投入360余万元建设的7个数字化法庭,投入280万元建设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查控系统及完善提升视频会议、数字化审委会等办公办案信息化系统,已经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加强信息化的深度应用,2017年7月,我院案件庭审直播数排名全省前三名,并全年保持在全国基层法院100名以内,公开裁判文书超2487份。
(二)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助力脱贫攻坚。加大巡回审判与司法宣传力度,全年共巡回审理民事案件1013件并全部结案,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同时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为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6000余份、提供法律服务1000余次;于2017年4月与县司法局联合挂牌成立“一站两室”(富源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富源县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工作室、富源县人民法院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室),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进驻法院值班进行法律咨询和诉讼调解成为常态;认真落实诉讼费免减缓、执行救助、法律援助等司法救助措施,为321名困难当事人免(减缓)交诉讼费20余万元,为16名困难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0万余元,为38名困难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35人次,联系法律援助律师38人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扶贫工作,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干警扶贫工作队,对定点帮扶的后所镇迤后所、外后所村委会进行集中帮扶,全年共帮扶脱贫出列98户,走访贫困户210户,划拨扶贫专项资金10万余元。
三、全面完善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法治环境
(一)深化党建统领,提高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治警”,“五抓五强”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抓思想政治建设强责任担当。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全面提升党员法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法律素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抓基层组织建设强战斗堡垒。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以“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的问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集力和战斗力。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公正廉洁。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创新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17年7月全市法院廉政监察员制度创新模式工作推进会在我院召开。践行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共提醒谈话16人、书面检查6人、通报批评6人,促进了司法作风的明显转变。四是抓阵地平台建设强服务保障。始终坚持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主线,加强“六个规范化”建设,投入30余万元,打造了“面向群众的诉讼服务中心、面向党员的党建服务中心、面向法官的法治文化走廊”的“两中心一走廊”党建品牌,在2016年机关党建被列为全市“基层党建推进年”现场推进会现场点和全县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基础上,2017年再次作为全县机关党建推进会的现场点,曲靖电视台制作了以《承诺》为题的专题片并在《珠江先锋》栏目播出。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思路,工会被市总工会表彰为“全市职工书屋”示范点,团支部被团市委表彰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示范点,妇委会被市妇联表彰为全市“妇女之家”示范单位,着力提高了机关党建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党员干警、服务社会发展的“四个服务”能力。五是抓制度规范管理强司法保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理念,系统制定富源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方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项制度”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廉政监察员”工作方案》等系列规范管理制度,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
(二)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坚决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顺利完成司法改革工作。经过全省统一考试遴选产生35名入额法官、双向选择确定43名司法辅助人员和11名司法行政人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组建审判监督等专业团队,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入额必办案”的要求,入额院领导全年共办案184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取消了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下降,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数量占到案件总数97%以上,以法官为中心、以辅助人员为支撑的新型审判团队,权责明晰,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三)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推进各项司法工作,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各项工作,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意见,改进工作。认真接受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民主监督,广纳良言,依法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开展特约监督员、廉政监察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等活动24次。进一步开展人陪审员工作,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与审理案件1587件,促进了司法民主。
2017年,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各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富源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力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司法改革及中心法庭建设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为富源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富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