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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胡仕敏等二十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政任〔2018〕9号)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11-14 09: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8年11月1日会议研究决定:
胡仕敏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钱艾辰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吉星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龚 娴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云飞 任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柒军 免去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树平 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刘 琳 任县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中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文军 任县看守所所长;
张家强 任县治安拘留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治安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黄雄章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孝聪 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彭福安 任县公安局中安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兴高 任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黄泥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崔 健 任县公安局黄泥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国柱 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县治安拘留所所长职务;
李兴邦 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 力 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 锋 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罗文鸿 任县公安局科员,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