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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 中共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8-08-24 12:41
中共富源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源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富源县纪委、富源县监察局主管党的纪律工作、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负责检查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科职级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党政纪规定。
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核心,加强政治建设,全力维护党的领导权威。一是强化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看齐意识。二是内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安排部署,把中央、省、市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进行系统化梳理,结合地方实际进行细化,厘清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十项言行清单,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对待。三是深化政治体检。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措施62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和有关材料上报。主动服务和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深入开展二轮政治巡察,巡察4个乡镇7个县直单位,发现问题92个整改完成85个,发现问题线索30件办结17件,给予党政纪立案10人。对5个乡镇(街道)开展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5个问题线索9件。
2.突出重心,加强执纪审查,极力永葆党的肌体健康。一是严肃查办案件。查办案件严守纪律审查“二十四”字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受理各类违纪案件65件,审结64件,1件正在审理中,结案率达98%。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其中党纪处分74人、政纪处分30人、双重处分10人。审结案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7人、事业单位职工28人。二是积极处理信访。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381件(次),承办转办381件(次)。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193件初信初访件中,办结103件,立案查处11件,在办45件,作为问题线索进行处置164件。三是坚持文明执纪。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探索柔性处置方式,科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实现惩处极少数和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164件信访问题线索采取初步核实117件,谈话函询42件,无具体线索直接作信访了结5件。为2名受政纪处分的监察对象办理了解除政纪处分手续,为1名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办理了恢复党员权利手续。强化案件回访教育,对46名受处分对象进行了回访教育。积极稳妥做好申诉复查,审结违纪案件中未出现申诉、复议、复查案件。
3.服务中心,强化监督问责,大力促进党的决策落实。一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适时整合督查力量,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牵头对安全生产、五网建设、公务用车改革、“三资”管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开展督查30次,发现问题65个,提出建议65条。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吃空饷”、违规借用下级单位人员、“小金库”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5次,有效推动了县委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严肃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将问责事项细分为7大类35种具体情形。在全省率先出台《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建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五级联动”机制,成立6个组持续开展专项督查,畅通脱贫攻坚监督举报渠道。重点发现落实政策方面、抓党建促脱贫方面、资金使用方面、工作推进方面、脱贫出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共开展5次专项督查和3次综合督查,发现问题21个,提出督查建议26条,通报5起违纪违规问题,约谈12人。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87件,采取谈话函询12件,初步核实38件,目前已办结30件,其中转立案8件,正在办理12件。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不到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的严肃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严格追责。2017年共问责38名领导干部。
4.铭记初心,全面从严治党,竭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是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全过程监督。通过约谈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听取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情况汇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述责述廉、任前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政档案管理制度。10个乡镇、2个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测评,对2批51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强化公权力监督全覆盖。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原理,在全省率先建立集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于一体的阳光监督平台,建立中英文网址链接、微信公众号扫描关注、触摸屏查询机查询三种查询渠道和姓名、身份证、地址、地图、部门、名称六种查询方式,实现群众监督参与零距离零成本,群众查询访问14.4万人次。目前,平台公开民生政策123项、民生项目573个、民生资金信息107.43万条、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2.18万条。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比对模型,发现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资金异常信息2.2万余条涉及金额1100余万元,已核实违规领取资金问题112个涉及资金57.56万元,发现并交办脱贫攻坚领域异常信息78条,切实实现对民生资金发放、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三资”管理、服务事项审批等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保护了群众利益。三是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40次,出动督查人员246人次,督查单位503个次,26个单位被通报批评,8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问责, 50 名参训学员因违反培训(会议)纪律被通报。适时开展工作日午间饮酒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县直单位72个次,乡镇中心(站、所、室)720个,印发通报38期,通报批评6个单位6个人,约谈干部19名。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酒席,43名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告酒席办理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各乡镇(街道)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意见》,整饬农村乱办酒席的不良风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查处违规办理乔迁宴3起,对6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干部、1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干部和1名接受超标准接待的干部进行党政纪处理。
5.保持公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树立纪检铁军形象。一是加强硬汉型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领导带队督查内部工作作风轮周值班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件,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达到了处理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促进纪检干部做到打铁自身硬。二是加强清心型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开通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廉政教育、微型党课大家讲、“道德讲堂”活动,发动机关干部职工及家属创作廉政书法、摄影、绘画等文化作品,积极开展干部职工家访活动,营造共建廉政文化的良好氛围,提升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完成胜境关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部分前期工作。三是加强效能型队伍建设。精心选派10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培训班学习,邀请省市纪委有关专家、挑选县纪委有关业务骨干对全县140名纪检监察干部、159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综合业务培训,组织对巡视工作条例、监督执纪规则、脱贫攻坚监督执纪有关知识等专项学习培训3次,有效提升了干部监督执纪水平和能力。积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完成涉改人员转隶前期工作,落实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地点,建立监督执纪和执纪审查协调配合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决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 55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截至2017年12月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2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纪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8.75万元,占总收入的97.51%;其他收入44.74万元,占总收入的2.4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纪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111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0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纪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1.06万元。与上年支出949.79万元对比增加161.27万元,增加16.98%,主要原因2017年增资,增设巡察办,开展3轮巡察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7%。(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4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81.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6.3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7%。与上年对比增加127.61万元,增加13.43%,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资,增设巡察办,开展3轮巡察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1.0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6.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4万元,支出决算为53.89万元,完成预算的89.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0万元,完成预算的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9万元,完成预算的82.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96万元,下降31.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93万元,下降4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2万元,下降19.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改车辆减少、接待人员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0万元,占47.50%;公务接待费支出28.29万元,占52.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信访件查办、案件审理、督查、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29万元。主要用于配合信访件查办、案件审理、督查、巡察等发生的工作接待支出。
国内接待费支出28.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8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人)。主要用于案件审理、信访件调查、巡察、督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纪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53万元比上年206.14万元增加22.39万元,主要原因新增设巡察办,开展3轮巡察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信访件查办、案件审理、煤炭安全履职督查、脱贫攻坚督查、巡察等工作所需差旅费、办公费、接待费、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源县纪委资产总额132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6.42万元,固定资产368.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0.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划拨车辆6辆,账面原值138.2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24.74 956.41 368.33 195.93 172.4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中共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