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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015158708/2022-05885
  • 2018-04-19 22:41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二、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三、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负责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3、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和管理制度,指导县直单位公务接待业务工作;4、负责市四机关副厅以上实职领导到富源调研、检查工作、出席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5、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6、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工作;7、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实施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8、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信访部门做好治安、信访秩序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原单位名称为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接待处,机构成立于2010年,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因机构职能增加,根据富编[2017]8号文件批复,中共富源县委、县政府接待处更名为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务接待科、公共机构节能科、机关安全保卫科5个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五机关办公楼安全保卫、水电管理、绿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负责市四机关副厅以上实职领导到富源调研、检查工作、出席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截至2017年12月,在职在编11人。
部门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县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编制39辆,实有39辆,其中调研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2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8.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8.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0.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8.0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0.50万元(本级财力440.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8.5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3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09万元,主要反映机构运转所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机关后勤保障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5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63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10万元,主要反映机构运转所需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346.45万元,主要反映机构运转日常支出、机关后勤保障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此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基本支出638.55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452.95万元增支185.60万元,增幅40.9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10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66.39万元增支225.71万元,增幅339.98%,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增,社保缴费增加;商品服务支出346.45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386.56万元减支40.11万元,减幅10.38%,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压缩部分支出,节约经费。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单位无此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