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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7-08-31 10:23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发〔2015〕32号),设立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富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四)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侵权假冒、食品安全、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五)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职责,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县战略;组织开展较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检验、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贯彻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域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报批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发放;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医药产业政策。
(十)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地区知名商标的认定及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十一)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及其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二)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传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十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十七)承担富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富源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原富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富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富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积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条件,认真落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举措,激发了市场活力,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以来,新发展私营企业1109户,增长32%,私营企业总数达4560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598户,增长16%,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5005户;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93户,增长18%,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696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12户,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01户。
二是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认真落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把“两个10万元”工程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层层细化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今年以来,县政府下达给我局的扶持任务为140户,我局共收到网络申报195户,审查通过140户,拨付补助资金336万元,带动实现就业500余人。
三是扎实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强化宣传力度,提醒市场主体按时参加年报,告知其年报时间要求、申报方式及法律后果,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并积极申报。强化服务举措,安排专人提供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咨询、指导和信息录入服务,为企业答疑解惑,指导企业按照规范流程操作。2015年度,企业年报应报送总数3590户,实际报送3341户,年报率93.06%。个体工商户年报应报送总数13372户,实际报送13338户,年报率99.75%。201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应报送总数565户,实际报送564户,年报率99.82%。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等措施,稳步推进企业信用系统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推送告知行政许可3435条,各部门接收推送信息3200条,待接收234条,已接受中未办理1098条,办理结束1823条。各审批部门共认领市场主体30197户,归集行政许可监管信息2476条。
五是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做好商标培育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今年以来,新申报商标注册48件,申报成功知名商标2件、著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续展云南省著名商标6件,商标总量达428件,其中知名商标29件、著名商标17件、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
(二)大力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1、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认真把好准入关,对新办及换证的各类食品药品经营户,做到具备条件一家,批准一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待有关事项整改完毕后,再办理行政许可。今年以来,我局共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488 户,其中食品生产许可2户、食品流通许可343户、餐饮服务许可143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9户。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监管。以食品为重点领域,强化食品快速检测和风险检测工作,全年共投入抽检食品经费48.8万元,共抽检食品386个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117个批次、食品流通环节264个批次、餐饮环节抽检5个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农村自办宴席”等为重点场所,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共检查学校食堂320个次,责令限期整改46个次,发放食品安全指导性意见书100份,完成210所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的动态评定及25所学校的明厨亮灶工作。以节假日、 中考高考、野生菌上市等易发多发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预警,共发布8期,张贴宣传画3000张。三是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充分利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和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实现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顺向追踪和逆向追溯,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目前,已将全县519户食品生产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超市、婴幼儿配方乳粉店、学校食堂、向校园供货食品经营者、大中型餐饮经营户)纳入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系统。四是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和特殊药品、定制义齿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突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整治,有效遏制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1800户次,没收过期食品100余公斤、过期药品医疗器械10余盒(件),查扣销毁不合格冷冻牛肉29吨、假劣食盐5吨,查处食品药品案件81件,处罚款40余万元。至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获证单位2330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44家、食品流通经营户1276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010家,未纳入规范管理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2500余户。
2、做好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加强药品日常监管,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强化医疗器械产品和疫苗的监督检查。至目前,全县共有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 729户。今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50余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80家次,查办药械违法案件49件,其中药品案件29件、医疗器械案件20件,涉及货值金额6.8万元,罚款28.8万元。完成药品抽验6批次,完成医疗器械抽检2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2例、药物滥用7例,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203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
3、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力度,对全县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使用单位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检查超市、美容美发店、专卖店等经营场所,以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为检查重点,查看是否有销售不合格化妆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签说明是否合法,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今年以来,共检查11家企业39个批次的化妆品,查处化妆品案件2件,罚款3.6万元。
4、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组织召开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县局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列入重点监管的18家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切实做好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工作。大力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设备,将商场、医院、宾馆、饭店、洗浴行业、气瓶充装企业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今年以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家,检查特种设备288台,其中锅炉30台、压力容器112台、电梯92台、起重机械设备48台、厂内机动车辆6台,另检查压力管道7条、设备主要安全附件136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9份;排查出隐患145条,对隐患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指导帮助云南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使用单位开展标准化创建,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和注册登记许可。今年以来,共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95份、注册登记设备98台、变更登记设备11台。至目前,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1家,注册在用特种设备1878台,其中锅炉134台、压力容器725台、电梯328台,起重机械660台,厂内机动车辆31台;另有压力管道203单元,气瓶50000余只。申请停用设备54台,其中锅炉5台、压力容器5台、电梯18台、起重机械25台。
5.认真做好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一是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工作,对3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监督巡查。二是做好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对2家企业的2个水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全部合格。三是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指导3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3家“云南名牌”企业和2家“曲靖名牌”企业开展质量档案申报工作。四是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组织企业参加“云南名牌”及“曲靖名牌”申报培训会,今年5月25日,富源县聚农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彩天香”核桃乳被曲靖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5年“曲靖名牌”产品。五是配合省质监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组完成对富源县老厂宏发水泥厂生产许可证换证现场审核工作,并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
6.认真做好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一是做好标准化工作。指导3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3家“云南名牌”企业和2家“曲靖名牌”企业开展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备案工作,组织标准化管理人员参与曲靖市2016年烤烟仿制样品评审工作,开展工业产品企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企业提供标准情报信息查询服务。二是做好计量工作。开展了“5.20”计量日宣传活动,发放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开展计量器具、计量行为监督检查,对6个加油站在用的30余台加油机进行监督检查,对6个超市在用的30余台电子计价秤、2个农贸市场在用的200余台计量器具开展校准工作。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投诉案件处理工作,共受理计量器具或计量行为投诉案件7件,全部做到100%处理。三是做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健全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检验检测机构台账,对2个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开展巡查工作,督促机动车安全检测、实验室、化验室等检测机构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对3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化验室开展了监督检查。
7、做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紧紧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300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济案件50件,罚款35余万元。没收过期农药281瓶﹙袋﹚、不合格钙镁磷肥32.15吨、不合格食盐3.15吨、不合格饮料312瓶、不合格食品97袋、不合格化妆品115瓶,查封涉嫌无证、未审定种子247公斤,查扣假冒名烟115条、假冒名酒25瓶,监测媒体广告560次,拆除低级庸俗广告650余块(幅)。
(三)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牵头组织做好全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2个,悬挂标语15条,宣传展板64块,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检查各类经营户228户、市场8个,受理投诉案件2件,销毁假劣商品40个品种,标值45.36万元。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4件,全部做到100%受理、100%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84.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84.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1277.97万元增加306.36万元,增加23.9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56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33万元,占总支出的99.74%;项目支出4万元(上年结转),占总支出的0.26%。比上年1302.32万元增加258.01万元,增加19.8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16年基本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改革性补贴调整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实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0.33万元。与上年1302.32万元增加258.01万元,增加19.8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24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60.33万元,占本年支出1584.33万元的98.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584.33万元的49.3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214.47万元;遗属抚恤金4.94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426.44万元;医疗保险费55.57万元;住房公积金79.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37万元,支出决算为57.18万元,完成预算的52.7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预算73.5万元的4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6万元,完成预算34.87万元的69.5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三公”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政效能。二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三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九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7.18万元,比2015年78. 61万元减少21.43万元,降27.2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9万元,下降2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3万元,下降29.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在公车运行方面:执行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专人管理;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单位院内。2.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公务接待费用。在日常工作中,来人原则上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接待安排先由需接待部门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圆满待客的原则,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92万元,占58%;公务接待费支出24.26万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9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4.26万元。
接待人次2696人。主要用于专项整治活动,上级检查,部门联系公务接待支出。

下载: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