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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77号: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 富源县审计局
  • 2018-12-21 16:57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对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县安监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主管部门。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2015年,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643.78万元,部门总支出654.53万元。
2016年,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 614.63万元,部门总支出 631.88万元。
2017年1-8月财政拨款收入450.91万元;2017年1-8月支出332.63万元,2017年8月末财政拨款累计结转123.25万元。
2015年至2017年8月没有项目建设,未发生项目建设支出。
(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县安监局2015年“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数为82.90万元,支出53.96万元;县安监局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数为97.70万元,支出50.35万元;县安监局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数为15.45万元,2017年1-8月支出3.1万元。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均没有发生公务出国出境考察学习费。
县安监局2015年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预算数为30.80万元,支出22.39万元;2016年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预算数为23.74万元,支出28.04万元;2017年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预算数为6万元,2017年1至8月支出0.46万元;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均无考察费支出。
2017年8月底,有资产640.23万元;负债68.10万元;净资产57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123.25万元,固定资产基金448.88万元。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根据审计情况,富源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2条建议:1、公务活动凭公函接待,2、应逐步收回职工因大病所借资金。县安监局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