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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4号: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富源县审计局
  • 2018-10-30 10:36
(2018年10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1月22日至2月28日,对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对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查证核实和审计认定。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富源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2015年12月10日起(根据富政办发﹝2015﹞158号文件),整合了原富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富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富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富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综合协调与考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企业注册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质量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药品生产流通监管科、标准化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等12个职能科室。设立12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下设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等5个下属单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机构编制17个,实有17个,核定人员编制114人,实有105人,核定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至2017年年会计核算规范,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各项支出报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能有效控制经费支出,资金使用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二、审计建议
针对内控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审计报告后,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落实建议事项,认真完善内控制度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