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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3号:墨红镇2013年至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专项资金及绩效审计结果

  • 富源县审计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18-10-30 10:33
(2018年10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对富源县墨红镇2013年至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专项资金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审核查证了该项目的结算情况。在审计中,对富源县扶贫办、墨红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富源县墨红镇2013年至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资金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证核实和审计认定,并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同时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富源县扶贫办、墨红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富源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墨红镇位于富源县西南,平均海拔2025米,年平均气温12.7℃,森林覆盖率62.03%,耕地面积56508亩;全镇国土面积495.5平方公里,下辖1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139个村民小组、143个自然村,有17524户62474人。根据《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按照“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片区大开发”的整乡推进扶贫开发的战略要求,结合《富源县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实施细则》、《富源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墨红镇2013年至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按照“一廊、一区、六基地”,即生态经济长廊、经济旅游开发区和山羊养殖基地、魔芋、辣椒、核桃烤烟、万寿菊种植基地的空间布局申请立项。
审计结果表明:墨红镇2013年至2015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投向合理;对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项目资金收支真实。
二、审计建议
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严格按项目批复及实施方案规定的资金计划组织实施,保证资金的筹集和支付能够顺利进行。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结算、报账并入账,准确反映会计信息及项目的完工程度。加强对预付款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加强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使用效益。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富源县扶贫办、墨红镇人民政府收到审计报告后,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落实建议事项,认真完善项目实施中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