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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审计局对富源县水网航空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公告

  • 富源县审计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7-12-14 22:28
(富源县审计局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富源县审计局自2017年7月至10月,对富源县水网航空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审计调查情况
云南省2017年“五网”专项审计调查涉及富源县2个水库和3个污水处理网项目。审计调查过程中,由于《全省水网航空网建设跟踪审计调查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富源县3个污水处理网项目与实际建设情况不符,审计组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水网航空网建设跟踪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曲靖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全市水网建设跟踪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富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3日起,对富源县水网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情况和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审计调查。
(二)水网建设情况。
1.水库项目建设情况。
经对富源县牛耳箐、富源县小老厂水库等2个小型水库项目审计调查, 截至2017年6月30日,应开工2个,已开工2个,已完成投资9299.08万元,占计划投资的68.16%,已到位资金13731.1万元(其中:牛耳箐水库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计划1568万元,实际到位1568万元,占100%;市级补助资金计划1215万元,实际到位1215万元,占100%;地方自筹资金计划3947.10万元,实际到位3927.10万元,占99.49%,县级配套未到位20万。小老厂水库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计划4334万元,实际到位4334万元,占100%,市级补助资金计划887万元,实际到位887万元,占100%;地方自筹资金计划1900万元,实际到位1800万元,占94.74%;地方自筹未到位100万元)。
2.污水处理网项目建设情况。
经过对富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富村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黄泥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3个污水处理项目审计调查。2016年计划完成管网任务4.18公里(其中:2016年下达富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2公里、2016年富村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实施方案批复1.12公里、2017年黄泥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实施方案批复1.06公里),概算630.89万元(其中:2016年下达富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公里补助资金20万元、富村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实施
方案批复近期一期总投资231.04万元、黄泥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实施方案批复近期一期总投资379.8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完成管网任务3.559公里,已完成投资145.22万元(因未结算,按合同价计算),占计划投资的23%,已到位资金320万元(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320万元)。
3.其他需说明情况。
(1) 富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从2008年开始实施,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分一期、二期建设,富源县建设局与江苏凌志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富源县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由江苏凌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使用且运转正常。污水处理厂厂区高压线路改造、厂址土方回填、业务用房、厂区填土、围墙及配套管网工程由富源县市政建设综合开发中心负责实施。从2010年至2016年实施了6件配套管网工程(富源县城市排水管网一期工程、富源县城市排水管网二期工程、富源县城市排水管网三期工程、富源县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富源县城文化路及睿智花园排水管道工程、富源县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完善工程—麦坪河至富源北站站前广场段建设改造工程)。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富源县黄泥河镇污水处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曲建复〔2017〕5号)批复近期一期概算总投资379.85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DN600刚带HDPE污水管1060米。目前实施黄泥河镇污
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2017年7月进行了招标,中标价1014882.86元。

(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富源县富村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曲建复〔2016〕23号)批复近期一期概算总投资231.04万元,近期一期建设内容新建富村镇排水口至污水处理站截污主干管1.12公里及配套的检查井和沉泥井,合同价1252162.39元。工程于2017年2月完工,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组织竣工验收。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富源县水网建设项目执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建设管理中能够按要求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了专户、专账、专人核算管理。但也存在个别项目勘察设计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富源县小老厂水库勘察设计未招标。
富源县水务局委托云南能阳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富源县小老厂水库进行勘察设计,2010年3月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费初估投资340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的规定。
责任主体:富源县水务局
原因分析: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
处理意见或整改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责成富源县水务局限期改正,并处予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1.7万元,限期于2017年10月15日上缴省财政。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各建设单位在今后各类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二)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做好结算编制工作,确保项目投资完整准确。
(三)在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做好工程建设台账,并实时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情况,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应有的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富源县水务局积极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富源县水务局已经按照审计决定书的要求,将审计罚没款17000.00元于2017年10月11日缴入云南省财政厅国家金库云南省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