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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部修改富源县后所镇墨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

  • 富源县国土资源局
  • 2017-11-27 11:25
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于2007年11月9日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富源县后所镇墨红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涉及局部修改富源县后所镇墨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曲政复〔2017〕85号),批准实施富源县后所镇、墨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后所镇、墨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修改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富源县2017年后所镇、墨红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占用现行规划基本农田0.57公顷,富源县人民政府已在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出, 项目区建新区(安置点)涉及限制建设区0.85公顷,拆旧区涉及允许建设区33.02公顷,需局部修改富源县后所镇、墨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修改共调整建设用地布局33.34公顷,其中涉及后所镇3个村委会13个地块14个图斑5.15公顷,涉及墨红镇1个村委会1个地块9个图斑共28.19公顷。具体调整方案为:
指标调入:将后所镇栗树坪村民委员会2个地块共3个图斑0.85公顷农用地(耕地0.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8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指标调出:将后所镇栗树坪村民委员、庆云村民委员会、法凹村民委员会11个地块共11个图斑4.3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调出,指标调出地块调整为耕地(旱地)4.30公顷;将墨红镇法土林场1个地块共9个图斑28.1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调出,指标调出地块调整为农用地(旱地)28.19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规划修改后后所镇、墨红镇各项主要约束指标均符合县级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特此公告。



富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