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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营上镇民家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富源县审计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7-11-14 16:28
二○一七十一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对富源县营上镇民家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营上镇民家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富发改社会〔2013〕66号)下达营上镇民家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900平方米。该工程于2013年12月17日进行公开招投标,云南华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30.38万元中标承建。营上镇人民政府委托云南锐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工程于2014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16年11月4日经营上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
截至审计时,该工程到位资金133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支付施工单位云南华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1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审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12447.43元
该工程报审结算造价1303815.13元,审定结算造价1291367.70元,报审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12447.43元。
(二)结余资金38632.30元
该工程到位资金合计1330000.00元,审定结算造价1291367.70元,结余资金38632.3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一)对原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12447.43元的问题,由营上镇人民政府自行纠正,按审定结算造价1291367.70元与施工单位云南华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决算。
(二)对结余资金38632.30元的问题,由富源县财政局收回,按资金来源及用途统筹使用。
四、审计决定执行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营上镇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将每个问题落实到位。
(一)营上镇人民政府已按审定造价1291367.70元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二)结余资金38632.30元由富源县财政局收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以便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修及维护工作。二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后续管理维护,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营上镇人民政府积极采纳了上述审计建议,并按要求向富源县审计局报告了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