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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部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2个党政机构设置和4个事业单位设置,2个党政机构设置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党建办公室(加挂基层治理办公室牌子);4个事业单位设置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牌子)、综合执法队(加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消防队〈站〉牌子)、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加挂城乡规划建设中心牌子)、能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使命如炬,初心如磐。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面对新时代、新目标,政府使命在肩、责任重大。我们将勇挑时代赋予的重任,不负人民寄予的厚望,以奋斗扬志气,以斗争壮骨气,以发展强底气,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接续奋斗,砥砺前行,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拼搏精神,不断开创老厂各项事业新局面。我们将坚定发展信心、把准发展方向、强化发展责任、汇聚发展合力,抢抓政策叠加“窗口”,抢占产业转型“风口”,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老厂迈出坚实步伐。
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增强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抢抓战略机遇、着力补齐短板、奋力追赶超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老厂新篇章。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一般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强产业、优服务,以更大力度凝聚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抓产业、促转型,持续增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确保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推动农业稳产增效。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启动迤德黑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新堡、押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落实“田长制”,持续抓好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69000亩、魔芋9000亩、生姜1000亩、烤烟7090亩、孔雀菊3000亩、芋头3000亩。争取产业奖补贷政策,创建一批肉牛养殖专业村、魔芋村、生姜村、芋头村,全力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扶持发展本土企业和合作社,采取“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营模式,深入推进中药材基地建设,促进中药材产品的深加工,推动特色产业延链补链。
推动企业增资扩产。紧扣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督促引导辖区煤矿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扎实推进“五化”矿井建设,不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全力推动大山脚煤矿投产达产,大格煤矿成功创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督促指导各煤矿持续释放安全产能,进一步巩固老厂“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排头兵”的影响力、竞争力。坚持立足煤、延伸煤、发展煤发展思路,延长煤炭产业链条,不断提升原煤洗选能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煤炭产业发展质效。同时,扎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建筑、建材等非煤产业,加强现场监管和服务指导。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全力以赴培育市场主体,加大中小微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实现“个转企”“企升规”,持续推动市场主体“青山常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搭建农村金融服务渠道,进一步丰富助农惠农功能,不断丰富现有涉农信贷产品,加大涉农贷款发放力度。优化营商“软”环境,赋能发展“硬”实力,持续优化企业服务保障,充分发挥项目联审联批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推进作用,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让“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二)坚持提品质、美环境,以更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
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不断丰富城乡融合发展内涵,加快绘就全域美丽乡村美好图景。
着力精细管理集镇。持续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对窨井盖板进行整理修缮,对破损硬化路面进行修复,对农贸市场加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按需摆放垃圾桶,确保垃圾归类清收。持续整治“集镇”脏、乱、差,指导各商户、小贩做到摊点归位、货物整洁,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划行归市,不断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秩序管控力度,规范行车停车秩序,强化路面交通管控,助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强化城管队伍建设,按照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采取定点治理、徒步巡查等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秩序管控力度,着力解决乱张贴、车辆乱停乱放等乱象,同时,向广大商户开展宣传活动,督促履行环卫责任。以集镇管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为目标,全方位引导集镇群众、经营商户加强对集镇规范化管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着力加强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绘就蓝天白云、碧水清波、景美人和的生态画卷。严格落实“河长制”,持续推进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植树造林500亩。持续推进农村“两污”治理,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确保按时完成县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工矿区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集镇垃圾中转站建成投用,扎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巩固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持续推进入河排口整治销项,让绿色成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厚植美丽乡村底色。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依村、就势、植绿、栽花、布景”的理念,打造新发村、红砂石村、扯村三个美丽村庄,加快推进绿美村庄建设,创评县级绿美村庄14个、镇级18个,建设绿美公路8公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造户厕300座、公厕8座。持续抓好“星级村”动态管理,对标三星村“七好”要求,力争再创评8个三星村。加快文明新风建设,全面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乡村基础条件,规范宅基地管理,强化“两违”和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村庄建设引导管控,引导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培植绿篱,发展庭院经济,为村庄植绿添美,推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迈向新台阶。
(三)坚持防风险、强治理,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爆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严格完成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和防汛度汛任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突出抓好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坚持推行“一确认、两报告、三严格”现场管理、隐患跟踪管理、安全调度管理、“三学三比三促进”现场推进等安全监管办法,狠抓煤矿安全监管效能提升。持续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推进“五化”建设,全面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高效释放煤炭产能,全力保障电煤稳定供应,坚决守牢保安全和保供应底线。
深化平安法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风险攻坚和专项治理,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为抓手,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压实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推动信访事项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妥善处理,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化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建设,营造平安创建大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用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342”机制,紧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资源权属纠纷等重点问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家庭风险评估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结合辖区电信诈骗立案数、损失金额等实际情况,建立多方合力“降发案、降损失”工作机制,确保诈骗案件及涉案金额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积极稳妥做好各类安全风险预警,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大力推进“1+4”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指导各村(居)委会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总结“者米村基层治理”先进经验,并逐步推广到各村,搭建起听群众说事、为群众议事、汇集群力办事的治理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乡村文化蓬勃发展。督促村(居)委会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发挥好“百姓评理说事点”和“握手言和”调解功能作用,激发群众自治活力。
(四)坚持惠民生、增福祉,以更好保障推动社会事业。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切实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多点发力促乡村振兴。继续落实“四个不摘”原则,不断完善防返贫监测机制,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力度。持续强化产业就业帮扶,持续开展脱贫户劳动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次,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2750人次,续聘乡村公益性岗位301人,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确保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同时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大力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等资源,持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5年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由弱到强”的大突破。
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扩大城乡居民两险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率达97%以上。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强化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技能培训300人次,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新增就业岗位150个,续聘公益性岗位319个,劳动力转移就业16500人次。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科学识别、精准救助困难对象,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低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持续做好“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推动人民福祉持续增进。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动员社会力量,争取财政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校园安全保障。用足用好镇村两级教育基金会平台,把全镇上下、社会各界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有心人”汇聚在一起,营造奖教奖学和助教助学的浓厚氛围。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办事效能,持续优化“一站式”服务基层治理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好办事、办好事。力争启动者米村自然能提水工程建设,解决者米、新堡片区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启动“四改三”道路、者米上寨至抹朵益1.5公里通村道路硬化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文明移风易俗,着力选树“文明细胞”典型,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坚持严作风、促发展,以更高标准推进自身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高的效能履职尽责,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强化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民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来电来访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强审计、财会、统计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确保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强化职能建设,坚持实干勤政。牢固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全力围绕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强化责任意识,发扬务实作风,增强能力本领,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努力创造出色、出彩的一流业绩。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群众身边交流沟通,不断巩固群众基础,将担当精神贯穿政府工作的全过程,把初心落到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
强化作风建设,坚持廉洁从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防“四风”回潮。落实县委清廉富源建设要求,紧盯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大力倡导新型政商关系,努力创造正气充盈的发展氛围。严守“过紧日子”纪律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民生、促发展、补短板上。强化财政、审计、统计监督,切实把有限财力用到加快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刀刃上。
积极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残联等群众和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统筹推进民族宗教、国防动员、双拥、气象、档案、第五次经济普查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各位代表,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干则必成,征程如虹,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劲和韧劲,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与时俱进,团结拼搏,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各种积极因素,凝心聚力,汇集民智,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奋力谱写老厂发展的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不含能源所)。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2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114.4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61.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老厂镇2025年新增“四改三”项目支出,导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12.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12.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0.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12月底在职在编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26.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1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9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12月底在职在编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项目支出59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6.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新增执法队煤炭执法人员包干经费78.00万元;2.本年新增2025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8.40万元;3.本年新增死亡抚恤资金9.9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4.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等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8.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相关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3.7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活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02.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等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29.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等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5.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等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0万元,主要用于辅警人员的工资发放等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支出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支出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4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1.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死亡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0.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因伤残生活困难补助;
1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1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2.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9.44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工人工资发放等费用;
2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362.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等费用;
22.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25.52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人员的工资发放及村组运转经费等费用;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509.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煤炭执法人员包干经费等费用。
2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5.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务-消防应急救援28.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专职消防编外人员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等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和福利支出16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90.8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90.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81.84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1.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9.13万元,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绩效奖励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322.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22.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6.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47.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7.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7.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9.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25.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5.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0.08万元,主要用于编外长聘人员工资发放(其中:基本支出21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0万元,项目支出148.5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2万元,项目支出24.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万元,项目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自来水及办公饮用水水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 维修(护)费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万元,项目支出12.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项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1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专用工具等方面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2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万元,项目支出21.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例如短期劳务人员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5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5万元,项目支出27.98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7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万元,项目支出43.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包括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车辆燃油、维修、保养费等方面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2万元,项目支出448.7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方面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4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2万元,项目支出440.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村组干部的工资发放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2.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27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12月底在职在编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导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5年,富源县老厂镇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9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6.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较上年减少0.77万元,下降39.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富源县老厂镇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19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9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富源县老厂镇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详见表05-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富源县老厂镇机关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上年统计口径有误,本年只含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源县老厂镇资产总额51784.65
万元(净值50406.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41.16万元,固定资产2751.50万元(净值1415.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46791.99万元(净值46750.3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老厂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资金
(一)项目名称
老厂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资金
(二)立项依据
富政办通〔2022〕9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富政办通〔2022〕99号文件,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经费纳入2025年预算,预算金额28.0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富政办通〔2022〕99号文件,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经费纳入2025年预算,预算金额28.00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资金28万元。老厂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安排车辆1辆,经费保障3.00万元/辆、年;人员5人,5.00万元/人、年。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时发放消防救援工作人员工资,定时检查消防救援车辆运行状况并进行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时发放消防救援工作人员工资,定时检查消防救援车辆运行状况并进行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二、遗属补助资金
(一)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老政发〔2024〕2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老政发〔2024〕27号文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老政发〔2024〕27号文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资金21.99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时发放遗属生活补助,改善遗属生活条件,提升遗属生活质量。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时发放遗属生活补助,改善遗属生活条件,提升遗属生活质量。
三、王雄先伤残补助资金
(一)项目名称
王雄先伤残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老政发〔2022〕2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老政发〔2022〕26号文件,发放老厂镇人民政府退休人员王雄先同志伤残补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老政发〔2022〕26号文件,发放老厂镇人民政府退休人员王雄先同志伤残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资金0.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时发放王雄先同志伤残补助,对王雄先同志生活状况改善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时发放王雄先同志伤残补助,对王雄先同志生活状况改善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四、老厂镇统筹整合村级组织岗位待遇资金
(一)项目名称
老厂镇统筹整合村级组织岗位待遇资金
(二)立项依据
富财预〔2024〕29号、富组通〔2022〕3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富财预〔2024〕29号、富组通〔2022〕38号文件规定的村(社区)组干部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发放标准,发放村(社区)组干部工资。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富财预〔2024〕29号、富组通〔2022〕38号文件规定的村(社区)组干部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发放标准,发放村(社区)组干部工资。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资金418.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及时完成本部门村(社区)干部待遇预算,按时发放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村(社区)干部待遇,明显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完成本部门村(社区)干部待遇预算,按时发放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村(社区)干部待遇,明显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老厂镇村级组织公用经费
(一)项目名称
老厂镇村级组织公用经费
(二)立项依据
富财预〔2024〕29号、富组通〔2022〕3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老厂镇财政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富财预〔2024〕29号、富组通〔2022〕38号文件规定的发放标准,村委会公用经费按照3.00万元/年/个,居委会公用经费按照5.00万元/年/个计算,村(居)民小组按0.1万元/年/个,发放村级组织公用经费。老厂镇现有村民委员会8个,居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135个。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富财预〔2024〕29号、富组通〔2022〕38号文件规定的发放标准,村委会公用经费按照3.00万元/年/个,居委会公用经费按照5.00万元/年/个计算,村(居)民小组按0.1万元/年/个,发放村级组织公用经费。老厂镇现有村民委员会8个,居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135个。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资金42.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及时保障村级组织公用经费支付,有效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保障村级组织公用经费支付,有效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六、执法队执法人员经费
(一)项目名称
执法队执法人员经费
(二)立项依据
富财预〔2024〕2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富财预〔2024〕2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用于执法队执法人员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相关经费支出,有效支持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开展,保护国家自然资源不受非法侵占,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富财预〔2024〕2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用于执法队执法人员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相关经费支出,有效支持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开展,保护国家自然资源不受非法侵占,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开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资金78.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用于执法队执法人员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相关经费支出,有效支持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开展,保护国家自然资源不受非法侵占,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用于执法队执法人员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相关经费支出,有效支持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开展,保护国家自然资源不受非法侵占,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开展。
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富源县老厂镇2025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300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