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000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职责。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富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加挂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监察科、行政审批科牌子)、城市建设科(加挂村镇建设科牌子)、房地产管理科(加挂住房保障办公室牌子)、建筑业管理科(加挂招标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节能科牌子)。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富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富源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3.富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4.富源县房地产管理局;
5.富源县城市建设档案馆;
6.富源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大招商引资和资金争取力度。进一步明确招商目标,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不断增强招商引资本领,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围绕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争取上级补助等多种方式,破解城乡建设融资难题。
2.积极谋划推进项目实施。完成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彻底解决中安街、建设路、金城路等片区内涝问题。加强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维护,及时修复破损、坑洼的市政道路路面,更换损坏的井盖及雨水箅子。积极推进鸣凤路延长线小冲段改造。完成污水管网新建1公里、改建污水管网1公里、治理雨污混流管网1公里。完成新建城市燃气管道5.6公里,入户安装1,110户。加快推进老城区供水改造工程、县城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的建设力度,力争2025年底竣工。加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后续管理,研究制定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明确收费标准、研究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持续完善收运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垃圾收运全覆盖。完成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6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6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65.9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25.88万元,上升了128.1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沪昆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基础设施、老城区供水等专项地方配套建设资金2,807.73万元;二是增加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170.20万元;三是增加了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93.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565.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65.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6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25.88万元,上升了128.1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沪昆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基础设施、老城区供水等专项地方配套建设资金2,807.73万元;二是增加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170.20万元;三是增加了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93.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65.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56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01万元,下降了1.7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增资部分工资;项目支出4,537.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43.89万元,上升了225.5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沪昆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基础设施、老城区供水等专项地方配套建设资金2,807.73万元;二是增加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170.20万元;三是增加了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93.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工资部分。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0.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1,464.96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服务费。
211039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02.15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垃圾无害化、城镇污水收集专债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75.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支出。
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127.07万元,主要用于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管理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12010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210.6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12010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94.12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管理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62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120601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53.80万元,主要用于招标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129999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05.58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沪昆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基础设施等专项债项目配套建设。
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170.2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支出。
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配租型住房保障93.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4.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和福利支出90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95.4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5.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22.48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2.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36万元,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绩效奖励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20.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0.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9.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84.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4.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0万元,项目支出1,464.96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8.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60万元(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文件材料等印刷方面支出。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46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64.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污水处理服务费。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通信费。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7.95万元(基本支出7.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队员、职工学习、培训、会议等出差方面支出。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举办会议支出。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的支出。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2.48万元(基本支出12.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等方面交通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4万元,项目支出94.6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4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生活补助发放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发放。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300户租赁补贴发放。
4.310资本性支出2,97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977.93万元)。
31005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97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977.93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富源县北片区11条市政道路建设、沪昆高铁站前广场基础配套设施、富源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富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专项项目、富源县老城供水改造项目、富源县城镇污水收集项目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5.88万元,增长128.1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沪昆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基础设施、老城区供水等专项地方配套建设资金2,807.73万元;二是增加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170.20万元;三是增加了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93.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1],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5年,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6.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35.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共做了11个项目预算。具体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富源县北片区、西片区14条市政道路新建、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259.18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县城北片区、西片区14条市政道路改扩建,提升道路交通便捷度。
富源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专项资金99.4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污水管网32.2公里建设目标,提升污水收集率。
富源县老城区供水改造专项资金201.50万元,绩效目标:改造富源县老城区44.2公里配水管网,减少老城区居民缺水情况。
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64.0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小城镇生活垃圾箱1,788个购置、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沪昆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78.50万元,绩效目标:基础设施建设面积30,050平方米,提高站前广场片区基础设施质量和配给。
农村危改改造补助资金170.2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6户,提高农村房屋安全性。
曲靖市富源县城市公共立体停车场项目专项资金302.40万元,绩效目标:建设2,126个立体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曲靖市富源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602.70万元,绩效目标:新建无害化处理站35座,提高固废和废水处置率。
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经费1464.96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县城污水处理服务15,260,000立方米,处理后进行达标排放,减少水污染。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3.0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300户的住房补贴发放,使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得到保障。
遗属补助专项经费1.60万元,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遗属王美菊、李星菊补助发放。
以上项目均已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预算表。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每年薪级工资增加导致计提的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255,434.54万元(净值230,84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55.64万元,固定资产431,53.11万元、净值40,992.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7,657.00万元,无形资产4,182.96万元、净值4,182.96万元,公共基础设施152,042.41万元、净值135,669.27万元,保障性住房10,843.42万元、净值4,792.6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3]资产总额增加72,535.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38.5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625.8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8.55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预算公开表和情况说明中数据均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24〕26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完成富源县各乡镇符合改造条件的46户农村危房改造,使其达到规定使用标准。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富源县各乡镇符合改造条件的46户农村危房改造,使其达到规定使用标准。
六、资金安排情况
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70.20万元,户均补助3.7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围绕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政策目标,根据农户申请,经过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后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符合改造条件后报县级政府审批后分批实施改造,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经过改造后达到抗震和居住条件,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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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111
[1]如没有,可表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