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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三)

  •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158708/2025-08662
  • 2024-06-07 17:51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 (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截止日期备注
孟 伟富城罚决字〔2024〕第004号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上面写、画等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2024年4月20日19时许至22时许,4月21日4时许至6时许孟伟在富源县城建设路、金城路、鸣凤路、中安街、太和街、文化路等路段路边梧桐树上、石墩上、交通标示杆上、电线杆上等处用黑色笔涂抹“南无阿弥佗佛”字样41处,大乘佛教地藏王菩萨标志符号60处。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罚款本机关对孟伟处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0.352024/05/142026/05/14
李加飞富城罚决字〔2024〕第005号未按城建主管部门、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2024年5月2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巡查至金华大道旁龙家山时,发现李加飞户未按照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运输处置建筑垃圾。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罚款1.责令李加飞对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整改;
2.本机关对李加飞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
0.032024/05/232026/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