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曲靖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曲财农〔2022〕13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20〕9号)等文件要求,经富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富源县富村镇等9个乡镇(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2188人次应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750400.00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现对本次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富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夏卫云 联系电话:0874-4612671
富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