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凤英、李娅、海保国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配备农村中小学校医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管理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近年来,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健康第一”理念树立、政策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环境与条件改善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要求各学校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规定,设立校医务室或卫生室,配备合格的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
为加速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医配备工作,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采取以下五项关键举措:一是积极协调,建设城区中小学医务室。富源县现有学校总数为337所,其中,学生规模超过600名的中小学共计43所。城区14所中小学均配备卫生室(或医务室)。二是加强培训,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健教师。为进一步夯实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各校(园)保健教师的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县教育体育局积极组织保健教师外出或参加本系统培训。全县现有中小学、幼儿园专兼职保健教师623人,其中取得培训合格证396人,保健教师配备率达100%。三是建立医校协作长效机制,选聘兼职卫生健康副校(园)长。为补齐学校防疫工作“短板”、提高师生健康素养、提升学校卫生健康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2023年4月,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选聘(续聘)兼职卫生健康副校(园)长228名,覆盖全县337所学校。四是严格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多举措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成立富源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筹推进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校也相应成立心理辅导室。共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410人,建有标准心理辅导室6个,全县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配备率达100%。五是坚持疫情防控“五有”要求,与对口医院签订《卫生健康对口合作协议书》。2023年7月,根据《富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推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医疗机构对口合作工作的函》(富卫健函〔2023〕15号)要求,提高师生健康素养水平,及时救治工作、学习期间师生突发疾病,保障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流行期间医疗卫生力量的快速指导支持,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今后,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深化多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机制,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索与创新中小学校医队伍建设路径。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医队伍的配备力度、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为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与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马俊强 0874-4616506
督 办 人:李 超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