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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民政局
  • 015158708/2024-08662
  • 2024-07-09 09:48

彭莉敏、杨志雄、沈沅锦、黄培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富源县下半县合理选址建设火化场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下半县新建一个火化场的建议,我们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作了汇报,通过多方了解作了认真分析,上级民政部门不主张我县再新建殡仪馆,结合我县的实际,在下半县新建殡仪馆暂不具备条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殡仪馆的建设投资成本大、运营成本高;第二,项目选址难;第三,县殡仪馆的建设内容及现有功能,完全可以满足全县范围殡葬服务需求,目前没有必要再在县域范围新建殡仪馆。今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如具备在下半县新建殡仪馆的条件,我们会积极协调,努力促成此项目落成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科科长晏燮08744612843

督办人及联系电话:县民政局副局长刘正华,08744625509

富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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