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莉敏、杨志雄、沈沅锦、黄培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富源县下半县合理选址建设火化场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下半县新建一个火化场的建议,我们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作了汇报,通过多方了解作了认真分析,上级民政部门不主张我县再新建殡仪馆,结合我县的实际,在下半县新建殡仪馆暂不具备条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殡仪馆的建设投资成本大、运营成本高;第二,项目选址难;第三,县殡仪馆的建设内容及现有功能,完全可以满足全县范围殡葬服务需求,目前没有必要再在县域范围新建殡仪馆。今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如具备在下半县新建殡仪馆的条件,我们会积极协调,努力促成此项目落成。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科科长晏燮,0874—4612843;
督办人及联系电话:县民政局副局长刘正华,0874—4625509。
富源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